南加業者遇慣偷好無奈 多次報警被拒立案
KTLA5電視台報導,洛杉磯多名影音器材出租業者近日指出,嫌犯羅曼(Ryan Levon Roman)多次假借拍攝名義,詐租高價攝影器材後拒絕付款、也不歸還設備,導致其損失慘重。曾多次向洛杉磯市警局(LAPD)報案,卻遭警員以「屬民事糾紛」為由,拒收報案,使嫌犯得以持續行騙。直到布班克市警局介入,才將羅曼逮捕。
受害者回憶,羅曼常以「臨時拍攝案」為由急租器材,願意支付高額租金。他在交易過程中提供駕照、保險文件,甚至還對出租業者表示,有機會參與他聲稱正在籌備拍攝的計畫,藉此博取信任。器材一旦到手,付款常常無法順利入帳。當出租方要求付款或歸還器材時,羅曼仍會回覆訊息,雖承諾處理,但最終常是既不付錢也不還物。
許多業者表示,當他們發現被騙並前往報案時,卻遇到困境。LAPD警員認為,這屬「租賃糾紛」,拒絕立案;也有人被要求到其他分局報案,過程拖延繁瑣。甚至有受害者不得不透過熟識資深警員協助,才得以完成報案程序。
對此,法律分析師崔絲(Alison Triessl)指出,若承租人未付款或逾期未還設備,依法就是竊盜,警方應受理案件,「這不是民事糾紛,而是刑事案件」。她呼籲受害人應堅持要求警方立案。部分受害者認為,羅曼之所以屢屢得手,正是因為他清楚警方不願意調查這類案件。
相較之下,布班克警方行動迅速。警員Elina Arias表示,她獲報後,認定羅曼涉嫌竊盜,並向洛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提出申訴,最終檢方依大額竊盜罪起訴。Elina Arias說,即使涉租賃協議,案件本質仍屬刑案,「案子並未因租約而複雜化」。警方表示,他們去年12月獲報,並在2月26日在洛市將羅曼逮捕。調查還發現,羅曼此前涉竊盜案,目前正處緩刑階段,且去年8月起已未遵守相關規定。
羅曼落網後,部分業者取回器材,但不少人發現,設備早已被轉售或典當。許多人被迫花費大筆金錢贖回相機與鏡頭。一名受害者透露,光是為取回相機,就付出5000美元;另一名受害人則花費8000美元贖回後,最終因財務壓力過大,被迫將相機轉售給合夥人,無奈表示「整個生意被毀」。
一些業者原以為保險能夠彌補損失,但後來發現,保單沒有涵蓋出租過程中遭竊情況,導致他們難以挽回損失。對如何避免類似情況,專家建議器材出租業者務必加強防範措施,例如在交易前進行詳細背景調查,並確認保險是否涵蓋出租用途。Elina Arias則指出,隱藏式GPS追蹤器,在找回失竊設備時頗有幫助;然而部分受害者發現,羅曼曾找到並丟棄追蹤器以規避追查。
另有一名與羅曼同名、居住美東的獨立電影人向媒體表示,他多次被誤認為是涉案的羅曼,甚至有人直接聯繫他詢問。他提醒器材出租業者,「務必謹慎,最好多重驗證承租人身分,才能確保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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