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男誘14歲女孩傳私處照 大腿內刻名字 遭重判
聽新聞
test
0:00 /0:00
聖地亞哥華男Eric Jin,誘騙時年14歲的女孩向他發送性感照片,並引誘對方將他的名字刻在大腿內側,22日被判處262個月(近22年)的聯邦監禁,高於檢方建議的刑期。
現年31歲的Eric Jin 2024年10月認罪。根據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的起訴書,Eric Jin曾兩次勸說女孩向他發送私處照片,其中一次,他指示女孩在大腿內側刻他的名字。女孩按照指示在腿上刻上Eric,並將照片發給他。
Eric Jin 2024年5月15日被起訴,他稍後承認性剝削未成年人的指控,根據認罪協議,他做這些要求時,知道女孩時年14歲。認罪協議稱,他還向女孩發送「其他未成年人進行露骨性行為的照片」。
負責本案的法官Jinsook Ohta對Eric Jin的量刑,高於檢方和辯方建議的15年。Jinsook Ohta表示,這些行為對年幼孩子造成的傷害和邪惡程度,實在難以用言語描述。
受害人現年17歲,沒有出席22日的量刑聽證會,她的母親在法庭上告訴被告,你為私慾,給一個無辜孩子的生命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你的行為讓她覺得,自己在這個世界毫無價值。
女孩的母親表示,她和先生都注意到,先前「活潑」的女兒在那段時間行為發生巨大改變,他們最終發現女孩腿上刻著「Eric」字樣,手機裡還有性感照片。Eric Jin在被判刑前道歉,表示對其行為感到非常噁心,希望永遠不會再傷害別人。
負責本案的聯邦檢察官麥格拉斯(Tara McGrath)提醒家長:這起可怕的罪案提醒家長,要密切關注孩子們在網上的聊天對象,保護未成年孩子免受性犯罪攻擊。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