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生存手冊/租屋陷阱多 專家教自保
紐約租屋市場競爭激烈,夏季更是全年旺季,租客在急於覓屋的心理壓力下,往往更容易落入詐騙陷阱。專家提醒,看房前先查仲介執照、簽約前拒付任何押金、避免使用行動支付轉帳,只要掌握這幾個關鍵原則,便能有效降低受騙風險。
鑑別問題房源的其一關鍵,房地產專家皆表示「好到不像真的,通常就是假的。」若某間公寓的租金遠低於周邊行情,或廣告未列出完整地址與仲介姓名,均應視為警訊。標榜「信用紀錄不佳亦可申請」的房源,同值得懷疑。
找房平台的選擇也有講究,Craigslist、Facebook Marketplace等平台的刊登門檻較低,風險相對較高;StreetEasy、Zillow等專業房地產網站要求刊登者具備合法執照,相對較有保障。
紐約州規定,任何代他人展示、出租或買賣房產並收取報酬者,均須持有房地產執照。州政府官網設有線上名錄,可查詢個人仲介及公司的執照狀態,若查無結果,對方即屬無照經營。確認執照後,還應在Google、Yelp、Facebook、Reddit等多個平台搜尋仲介評價多重檢驗。
此外,在紐約州向租客收取誠意金以保留房源早已違法。2019年通過的法規明確規定,簽約前向租客收取的費用上限僅為20元申請費,押金只能在租約簽署後方可收取。
柯克倫集團營運長馬林(Gary Malin)指出,部分仲介至今仍以誠意金製造緊迫感,但此舉已屬違法,租客若遭要求,應向對方主管或所屬公司反映,並拒絕支付。
房地產專家葛芬柯(Neil Garfinkel)強調,絕不要向從未見過面的人、或未曾親自看過的房子支付任何費用。即便已見面看房,也應避免將款項直接匯給仲介。他亦不建議使用行動支付工具,押金應直接匯給房東,或存入第三方託管帳戶,由中立第三方保管至合約條件達成為止。
租屋詐騙可能涉及重大盜竊罪及詐欺計謀罪,若不幸遭遇租屋詐騙的受害者應立即向警方報案,並盡量保存合約、付款憑證及往來通訊紀錄。若對方並無合法執照,報案時務必明確說明。紐約市警局表示,1萬元以下的合約糾紛通常引導至小額索償法院處理,但若能證明對方有虛假陳述,則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除警方外,紐約州政府消費者保護部門、州檢察長辦公室、各區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紐約市消費者及勞工保護局,以及聯邦調查局(FBI)網路犯罪投訴中心等機構亦受理租屋詐騙投訴。
若租金明顯低於行情、廣告未列完整地址或仲介姓名,或標榜信用不佳也可租,通常都應視為高風險警訊,先停下來查證。 應先查仲介執照與評價,未見本人、未親看房前不要付款;簽約前拒絕押金或誠意金,並避免用行動支付或直接轉帳給對方。 應立即報警並保留合約、付款憑證與通訊紀錄;若對方無合法執照要明確說明,必要時也可向州府、檢方或消費者機構投訴。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