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醜聞陰影下 紐約怡東商場簽約 林嘉華避談資金來源
曼哈頓華埠怡東商場(East Broadway Mall)數年前衰敗後,在2023年由地產商林嘉華(Bill Lam)的集團獲選接手,但多位投資人因憂於涉入市長競選資金調查案退出,留下「空殼公司」;經過兩年重組和協商,商場已在引入新投資人後,在上月與市府簽訂新合約,唯林嘉華拒絕公布投資者。
2019年,東百老匯商場股份有限公司(East Broadway Mall Inc.)破產,由市管理服務局(DCAS)尋找新經營者。2023年5月,當局選定紐約中華總商會成員林嘉華的東百老匯集團(Broadway East Group LLC),在至少20年內經營商場。然而,包括李國威、李冠宇、陳善莊和蘇煥光等原始投資人悉數退出,以避免針對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競選的調查波及自身。
「經過多年的訴訟,我們很高興地分享,這處物業已邁入新篇章,我們已與東百老匯集團簽署了租賃協議。」市管理服務局發言人2日表示,「有了新的、負責任的經營者,我們希望這一空間能繼續成為社區的支柱,並在華埠的核心地帶發展為一個繁榮的商業樞紐。」
知情人表示,「新的租賃協議」在上月中簽署。盡管如此,林嘉華3日拒絕通過電話或短信回覆針對新投資人的詢問,市管理服務局亦未有披露。據消息人士,新協議租期仍為30年,內含10年續約選項,年租金起始金額為45萬元,且第三年後年租金每年遞增3%。同時,東百老匯集團須進行500萬元的投資,並向市府支付200萬元預付款。此前,協議原訂於2023年秋季簽訂。
對此,代表東百老匯商場股份有限公司處理破產訴訟的律師季南(Sarah Keenan)曾警告市府,「如今的東百老匯集團已非破產法院當初所認知、將成為怡東商場未來租戶的那個集團。」她表示,除林嘉華外的全體投資人退出「令人不安」,而潛在的新投資者紀錄不良,甚至包括曾被定罪人士,希望市管理服務局展開調查,釐清資金來源和租賃條款。
根據2月的法庭文件,東百老匯集團當時的構成為召集人林嘉華、怡東商場的原租戶Yang Gui、前華埠幫派「福青幫」的領導者郭良琪和來自皇后區法拉盛的商人Ki Tai Yeung。季南指,Yang Gui自2002年起即為怡東商場二樓餐館業主,並欠繳租金超過100萬元;郭良琪則曾因謀殺與人口販運遭定罪、被判20年刑期;而Ki Tai Yeung則且與郭良琪有深入往來。
4日早間,本報獲悉,「東百老匯集團僅由林嘉華與Ki Tai Yeung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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