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用臉部辨識科技抓人「絕對合法」但少數族裔容易認錯
今年6月中旬,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位於俄勒岡州波特蘭市的辦公大樓前出現群眾抗議,一名ICE幹員遭砸石塊並毆打頭部,導致眼部嚴重割傷。聯邦調查局(FBI)利用臉部辨識技術比對「俄勒岡人報」(Oregonian)記者現場拍攝照片,確認毆打幹員的蒙面抗議者是里德學院(Reed College)24歲研究生霍普斯(Jacob Hoopes)。霍普斯遭到攻擊聯邦執法人員等重罪起訴。
根據聯邦起訴書,ICE幹員受傷後,聯邦機關第一時間無法查出攻擊者身分,直到「俄勒岡人報」報導照片登出,聯邦調查局使用市面上可以買到的臉部辨識軟體,確認帶著防毒面具、左臂有刺青的攻擊者就是霍普斯。霍普斯25日在家裡遭到聯邦執法人員逮捕,從6月底以來還有另外23人陸續被捕。
約翰傑刑事司法學院(John Jay College of Criminal Justice)副教授汪德特(Adam Scott Wandt)說,靠著能力強大的臉部辨識科技與人工智慧(AI)技術,執法機關破案能力比10年前增進許多。
柏克萊加大(UC Berkeley)法學院教授凱薩琳‧康普(Catherine Crump)說,霍普斯案中聯邦調查局使用臉部辨識技術絕對合法。但她也說,重點在於對於類似科技的使用必須訂定明確規範。
康普表示,臉部辨識科技存有缺點,研究發現技術存有種族偏見(racial bias),指認非洲裔與其他少數族裔人口時容易出錯。
她說:「我們必須建立安全機制,讓功能強大的科技讓執法機關得以受益的同時避免遭到濫用。」
康普指出,科技發展讓公共場合的行為產生變化,「如今參與政治抗議活動的民眾必須了解,想要做到身分隱匿是非常困難的」。
俄勒岡州地方電視台KGW報導,霍普斯28日在聯邦法院出庭時,對於起訴罪名辯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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