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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又美法案規定申請庇護要交100元 臨時保護身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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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美國申請庇護的外籍人士將要繳交100元申請費給聯邦政府。(路透)
向美國申請庇護的外籍人士將要繳交100元申請費給聯邦政府。(路透)

參議院1日通過表決後送回眾議院最後審議的「大又美法案」如果上路實施,向美國申請庇護的外籍人士將要繳交100元申請費給聯邦政府。

向美國申請庇護原本免費,在眾院版本的「大又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裡祭出1000元庇護申請費,參院版本法案將費用降至100元。如今法案送回眾院,某些細節可能還會出現改變。

參院通過版本的法案還有其他移民項目收費:申請庇護等待批准期間,每年收入100元,以往不必繳錢。庇護申請人第一次申請工作許可(work permit)要交550元費用,以往免費;特殊移民青少年身分(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 status,SIJS)申請費250元,以往免費。臨時保護身分(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TPS)申請費則從現行的50元調高到500元。

新聞周刊(Newsweek)2日報導,臨時保護身分是讓擔心回到祖國將有生命危險的外籍人士申請,但川普政府已經取消委內瑞拉公民在2023年獲得的臨時保護身分,白宮可能還會進一步取消其他國家公民的臨時保護身分,因此外籍人士可能繳交500元申請費之後,到頭來發現申請無效(invalid)。

繳交申請費不保證庇護申請一定獲准,先前已經有庇護申請者出席法院聽證之後遭到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幹員拘留的案例。

報導指出,庇護申請人繳交100元申請費之後,可能最後下場還是遣返。

至於庇護申請費等收入將做何用途,目前仍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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