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要遣返抗議加薩戰爭的非公民 法官裁違憲
波士頓聯邦地區法官30日裁定,川普政府驅逐支持巴勒斯坦及反對以色列的非公民,是違憲做法。此一裁定被讚揚是具有里程碑式意義。
美聯社報導,法官楊格(William Young)在措詞嚴厲、長達161頁的判詞裡更直指總統川普的政策,嚴重威脅言論自由。
這位由雷根總統任命的聯邦法官指出,「本案直接了當提出了一個問題,就是在美國境內合法居住的非公民,是否真的享有與我們相同的言論自由權?法院對這個涉及憲法問題的答案是『是的,他們享有這權利』」。
裁決所持的理據,同意提出訴訟的多個大學組織及團體的觀點,認為僅因為支持巴勒斯坦人及反對以色列就遭驅逐的政策,是完全基於意識形態,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及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該法規定聯邦機構如何制定及發布法規)。
楊格法官更指責國土安全部長諾姆(Kristi Noem)、國務卿魯比歐以及國安部特工濫用職權,針對支持巴勒斯坦的外國人,以壓制他們的言論,並以此「故意剝奪他們應享有的言論自由」。
他說,「事實證明,總統本人批准他兩名內閣部長對言論自由做出可恥且違憲的壓制」。
對於楊格法官的裁決,國土安全部尚未回應。
此案聆訊期間,代表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等組織及團體的律師指出,川普政府在各大學採取協調行動,針對批評以色列或同情巴勒斯坦的學生及學者。
倡導言論自由的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高級律師克里希南(RamyaKrishnan)法庭上表示,自麥卡錫時代以來,移民從未因合法的政治言論而遭受如此嚴厲打壓,給大學社區蒙上一層恐懼的陰影。
而教授協會主席沃爾夫森(Todd Wolfson)也指斥,「川普政府以政治觀點為由驅逐學生,這是對憲法的侵犯。如果我們不反擊,川普的思想警察就會進一步攻擊任何敢於發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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