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崙房客搬離拒交屋 房東控偽造續租文件詐補助
布碌崙(布魯克林)波羅園一戶共管公寓日前傳出房東房客糾紛,房東向布碌崙最高法院提告,指控長年承租其單位的房客涉嫌偽造租約續約文件詐領「第八項租金補助券」(簡稱Section 8),並在今年搬出後拒絕交還房屋所有權,除非房東賠償大筆現金;紐約市房屋局(NYCHA)亦被列為本案共同被告。
根據訴訟文件,房客史匹曼夫妻(Spielman family)和五個子女,自2012年7月起承租房東「埃瑞茲一號地產公司」(Eretz One Realty)位於第15大道3715號一戶1300平方呎、四臥房單位,月租2100元,已承租逾10年。
埃瑞茲代理律師羅森(Gary Rosen)表示,該公司2023年決定出售該單位,未再續約,史匹曼夫婦其後自行製作租約續約文件並偽造房東簽名,提交房屋局以維持補助款持續撥付。羅森稱,房東已於2024年12月通報房屋局涉嫌偽造文件,但房屋局並未查核且持續撥款,其後更核發新公寓補助券予史匹曼一家。
羅森指出,自史匹曼一家入住以來,累計自付房租約1萬5905元,房屋局則代付租金約17萬3930元。他並表示,由於該大樓屬共管公寓,房客不受紐約「正當理由驅逐法」(Good Cause Eviction Law)保障。
訴訟稱,史匹曼一家雖已於今年3月底遷出,但未與房東簽署正式交屋協議,導致埃瑞茲自此無法出租該單位、蒙受收入損失。羅森表示,房東曾提出2萬5000元和解金以取回單位,遭史匹曼一家拒絕;房東並指控,該家庭要求先取得10萬元賠償,才願意交出鑰匙。
對此,史匹曼向紐約郵報表示,上述指控皆非事實,房東是利用訴訟恐嚇他們。她表示,房屋局多年來代為支付租金,等同於他們自身已履行繳租義務,房東理應支付款項換取單位空出;她並稱,另有一名鄰居曾因搬遷獲房東給付4萬元,其中逾半數為現金,其餘折抵租金。
埃瑞茲律師另說明,若房屋局持續為房客在新地址支付房租,即可要求房客放棄原單位。房屋局發言人表示不予置評。
房東目前尋求法院裁定相關文件因偽造而無效,要求房屋局進行帳目查核與紀錄更正,並就詐欺、違反租約及欠租等事由求償,同時要求依法取回單位所有權。羅森表示,若無法院命令,房東無法合法收回房屋占有權。
核心爭議是房東指控房客偽造租約續約文件,藉此持續領取Section 8租金補助;同時房客搬離後未正式交屋,雙方又因是否給付補償金而陷入僵局。 房東表示該單位早在2023年決定出售,未再續約,房客卻疑似自行製作並偽造房東簽名提交給房屋局。房客今年3月底雖已搬走,仍未交鑰匙或簽交屋協議。 房東要求法院裁定相關續約文件因偽造而無效,命房屋局查核並更正帳目,追討欠租與詐欺損失,並依法確認其可收回單位所有權與占有權。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