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卸任市長「搞怪」劉醇逸法案納入州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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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區州參議員劉醇逸21日宣布,他提出的「ERIC法案」(Election-Related Requirements for Initiating Charter Commissions Act,ERIC)已被納入州預算立法,成為「公共保護與一般治理」(Public Protection and General Governance,PPGG)預算案的一部分;該法案旨在保護選民的意願,防止卸任市長透過政治操作破壞新政府施政,並對在普選前後設立市憲章修訂委員會(Charter Revision Commission)設定新要求,並要求新一屆市府對相關委員會進行確認。
根據現行州法,紐約市長可在任期結束前的任何時間,單方面設立市憲章修訂委員會,委員會一旦成立,可運作多年,並提出公投項目,可能對市政治理架構造成永久改變。新法要求,若市長在市政普選前60天至次年1月1日期間設立市憲章修訂委員會,該委員會必須在次年的最初180天內,由當時的在任市長確認。
該法案是針對前任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在2025年12月31日、即他任期最後一天設立市憲章修訂委員會而起草。劉醇逸辦公室表示,這一做法與新任市長產生衝突,也違背選民的意願。
劉醇逸表示,市憲章修訂委員會對紐約市民影響重大,不應在沒有正當理由和充分考量的情況下設立,更不應被卸任行政首長用來削弱政治對手,「這項法案能讓民選市長保留或撤銷卸任市長在最後一刻倉促設立的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