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地檢提新案 加重打擊房東「系統性騷擾」
曼哈頓地方檢察官白艾榮(Alvin L. Bragg)、代表華埠的州參議員卡范納(Brian Kavanagh)與州眾議員拉舍(Micah Lasher)近期宣布新提案,擬為房東對租金管制(rent-regulated)租客的「系統性騷擾」行為增設刑事罪名,並對累犯加重處罰。
白艾榮表示,「紐約正處於住房危機,房東與房客間存在權力不對等,多數房東守法,但也有不法者藉可負擔住房短缺牟利」。為此,檢方已成立「住房與租客保護處」(Housing & Tenant Protection Unit),專責處理系統性騷擾與其他非法行為。白艾榮指出,實務經驗顯示仍需更多法律工具來預防與嚇阻不法行為。
該提案包括兩項重點,一是新增D級重罪「加重騷擾租管房租客罪」(Aggravated Harassment of a Rent-Regulated Tenant),針對跨多棟建築進行系統性騷擾的房東;二是提高累犯的刑責,若房東曾因「一級騷擾租管房租客罪」(E級重罪)定罪,日後再犯,將依新設的D級重罪起訴。
卡范納指出,2019年通過的「住房穩定與租客保護法」已堵住租金暴漲與解除管制導致的合法驅離漏洞,但部分不肖房東仍以騷擾等非法手段迫使租客搬離。他說,新提案將為檢方提供必要刑事依據,制止騷擾並為受害租客伸張正義。
目前州法規定,若房東在同一棟樓內騷擾兩名以上租管租客、意圖迫其搬離,構成「一級騷擾租管房租客罪」(E級重罪)。但若在多處物業從事系統性騷擾,法律並無額外加重。新提案將規定,若房東於多處房產展開「系統性、持續性行為」,可依新設的D級重罪起訴;若為累犯,也同樣可依D級重罪追訴,以強化嚇阻。
同時,檢方鼓勵民眾提供線索與投訴,電話為(212)335-3300,電郵為[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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