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行特定調查准戴口罩 納蘇郡簽行政命令
長島納蘇郡長布萊克曼(Bruce Blakeman)11日簽署行政命令,允許聯邦、州及地方執法部門在移民執法、毒品及幫派調查等「特定案件」中配戴口罩或面部遮擋物,以保護執法人員身分及行動安全。該行政令被認為是對去年納蘇郡立法機關通過的嚴格口罩禁令的修正與豁免,並參照聯邦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的執勤慣例。
布萊克曼表示,此次調整是因近期多地發生抗議者針對警察或ICE特工、甚至曝光其個人資訊的事件所致。上月,長島就曾發生國土安全部探員配合ICE調查時,遭居民當街抗議及衝突,導致特工一度配戴口罩後匆忙離開並發生車禍。
布萊克曼強調,口罩僅限於執行敏感調查時使用,一般巡邏警員不得配戴,也不會在攔查駕駛人時使用,以避免違反納蘇警局既有規定。他批評反對者雙重標準,稱「曾經反對口罩法的人,如今卻認為執法人員不能在調查敏感案件時配戴口罩自保,這非常矛盾。」
根據行政令內容,所有聯邦、州和地方執法人員在「維護個人及家庭安全、或保障執法行動完整」時,均可酌情配戴口罩或面部遮擋物。納蘇郡警察局長萊德(Patrick Ryder)補充,所有警員仍須按照州法配戴名牌和警號,且不會在例行巡邏時戴口罩。
此舉正值全國多地口罩管理升溫,特別是在ICE加強執法及大規模移民掃蕩背景下,執法人員對人身安全與個資保護愈發重視。今年2月,納蘇郡已與ICE簽署合作協議,允許10名郡警加入聯邦特遣隊協助逮捕無合法身分者,並專設50個拘留床位,短暫羈押ICE移民被捕者。
不少在長島生活和工作的華人反映,近期針對無證移民的查緝愈發頻繁,令許多沒有身分的移民「不敢去長島上班」,不少老闆也因此不願聘用這類員工。一名在當地經營洗車行的華人員工直言,許多店裡員工都沒有身分,尤其是在外送、家政、建築等行業,「遇到的無身分者幾乎占了三分之一」,還有居民坦言,長島一些指甲店等服務業也普遍雇用新移民,如今氣氛變得格外緊張。
背景顯示,納蘇郡自今年2月與ICE簽署合作協議後,郡內的東草原(East Meadow)監獄五個月內已羈押逾1400名移民,其中50個牢房專供ICE臨時使用。根據協議,納蘇郡警察與警長部門可將被捕無證移民交由ICE羈押至72小時,再轉往聯邦長期拘留中心。對此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及多個移民組織表示將持續關注該合作對社區影響,並質疑不少被羈押者僅涉及輕罪或無刑事指控,恐涉憲法權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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