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盜竊3個月逾10起 皇后區男遭判最高30年刑
皇后區地區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7日表示,一名男子因在三個月內接連闖入多處住宅,犯下系列入室盜竊案件,遭判處最高30年監禁。該名被告專挑大型獨棟住宅下手,破壞保全系統後強行入內,竊走大量財物並造成多戶人家的損失,最終於2023年初在犯案現場被捕。
被告為現年45歲的莫拉萊斯(Juan Morales),居住於傑克遜高地,他被陪審團裁定犯有12項二級入室盜竊、三級入室盜竊、兩項未遂入室盜竊、三級重大竊盜、二級毀壞財務、持有竊盜工具與三級持有贓物。該案由法官王怡芳(Frances Wang)主審,陪審團於3月18日已作出他有罪的裁定。
據檢方指出,莫拉萊斯自2022年11月起展開一連串犯案,首宗案件發生在橡園(Glen Oaks)的255街,屋主返家後發現臥室遭翻箱倒櫃、後門破損,約5000元現金與價值2萬7000元的首飾和手錶失竊,屋外電線也被切斷。
此後三個月內,他在貝賽(Bayside)、白石鎮(Whitestone)等多個住宅區重施手法,盜竊至少11戶,另有兩戶未遂。被盜物品包括多支勞力士與卡地亞名錶、愛馬仕柏金包與其他精品手袋、大量現金、護照與信用卡,甚至連家庭錄影帶與大學戒指等私人紀念物也被盜走。
辦案人員指出,莫拉萊斯作案規律明確,均穿著黑衣黑鞋、戴手套與腕燈,攜帶配有反光條的黑色背包,內藏玻璃破壞器、線剪等工具。他每次先剪斷外部電線以癱瘓Wi-Fi與監控系統,再破壞門窗進入屋內,得逞後逃離現場。
直至2023年2月15日,奧本代爾(Auburndale)一戶人家後院的動態攝影系統偵測異常,屋主立即報警。警方抵達後,當場在碎裂的玻璃門口將莫拉萊斯逮捕。他背包中裝有犯案工具,另攜帶一袋屬於屋主的現金與珠寶。警方後續搜索他的儲物單位,查獲逾40萬元現金與個人護照。
法官最終判處莫拉萊斯27年定期徒刑,另加一至三年徒刑,總刑期最高達30年,刑滿後還須接受五年監督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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