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先全國 霍楚簽法令全州大學須設反歧視專員
紐約州州長霍楚(Kathy Hochul)日前簽署一項全國領先的立法,要求全州所有大學與學院必須設置「1964年民權法」第六章(Title VI)反歧視專員,負責協助學生與教職員面對校園內的歧視、偏見與仇恨行為。這項舉措被視為紐約在保障教育平等與校園安全上的重大突破。
霍楚表示:「透過在每一所大學設立『1964年民權法』第六章專員,紐約正在積極打擊反猶太主義和一切形式的歧視。沒有人應該在求學過程中擔心自身安全,保障學生在校園感到安心是我的首要任務。」她強調,州府將繼續透過立法與政策,全面消除校園中的仇恨與偏見。
新法規定,紐約州人權廳將負責開發培訓課程,確保各高校能有效落實第六章的要求。該條款禁止基於種族、膚色或國籍的歧視。專員將成為校園內專責窗口,建立清晰的申訴與調查機制,確保學生的權利及時維護。
此法的推動獲得州參議員史塔文斯基(Toby Ann Stavisky)、梅耶(Shelley Mayer)、傑克森(Robert Jackson)及眾議員李羅莎(Nily Rozic)等支持。他們認為,這項立法將為學生提供「清楚的聯繫點與矯正機制」,確保權利不僅停留在法律條文,而能真正落實。
教育界與社團組織表達肯定。紐約州立大學與紐約市立大學均已開始推動第六章相關培訓,並表示新法將使體系更加統一。反誹謗聯盟(ADL)、亞裔聯盟(Asian American Federation)、美國猶太委員會(AJC)等民權團體則指出,校園中的歧視現象不容忽視,專員制度是制度化解決方案的重要一步。
實際上,亞裔社群近年在全國仍承受歧視壓力。亞裔美國人基金會(TAAF)今年發布的調查顯示,近一半亞裔在過去一年遭到辱罵或騷擾,36%曾被威脅,15%甚至遭到人身攻擊。63%的亞裔受訪者表示,他們擔心在公共交通或網路空間面臨更高風險。這些數據凸顯,制度化的防護措施對亞裔與其他少數族裔學生而言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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