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華童車禍身亡案開審 父哽咽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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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區法拉盛一宗涉及三歲華童的致命車禍,歷經近兩年後開審,進入陪審團審判(jury trial)階段。2023年11月29日,三歲半男童陳昆塔(Quintus Chen)與父親陳敬行經大學點大道與41大道交口時,被一輛違規起步的白色轎車撞擊並拖行,送醫不治。20歲駕駛戈麥斯(Kevin Gomez)隨後逃逸,被以多項重罪起訴,包括二級過失殺人罪。22日,陳父於皇后區刑事法庭出庭作證,情緒激動。
陳敬證詞表示,當天兒子因身體不適提前放學,他帶著兒子步行就診,返家途中經過事故路口。當時一輛白色轎車停在路邊,「那時車子引擎還沒發動,我們走在人行道上。」然而就在父子走過時,車輛突然起步,沒有打燈,也未查看路況。「我大喊,想把孩子拉回來,但車已撞上去,陳昆塔只剩一隻手在動」。
他當場追上車,把孩子抱回人行道,「滿身都是血」。救護車趕到後,他隨車前往醫院,最終聽到醫生宣告孩子因嚴重頭部和頸部外傷死亡的消息。在法庭上,檢方播放案發監視器影片,陳父當場確認畫面中兒子與肇事車輛的位置,當撞擊畫面出現時,他低頭落淚、哽咽不語。
陳母未出庭作證,據稱她擔心自己情緒失控,無法承受重現事發經過的痛苦。陳父在作證證時多次停頓,現場氣氛凝重。檢察官與辯護律師在交叉詢問時,均向他表達:「對您的損失深感遺憾」。
DNA鑑定結果成為庭審焦點之一。法醫局鑑識專家證實,車底血跡DNA與陳昆塔一致。
本案嫌犯戈麥斯被控二級過失殺人、刑事過失殺人、逃逸未報案、魯莽駕駛、無照駕駛、無保險與違法停車等共14項罪名。檢方指出,他當時駕駛一輛未註冊、未保險、玻璃嚴重違法染黑的車輛,且僅持學習駕照。若罪成,最高刑期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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