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綁架虐人致死 華男判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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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南區聯邦法院2日判處參與綁架並致受害人死亡的華人劉東(音,Dong Liu)20年監禁。劉東是一個華人販毒和綁架團夥的一員,團夥主犯鄭東興(音,Dongxing Zheng)6月30日亦接受了量刑聽證會,但判決結果尚處封存狀態。除劉東和鄭東興外,本案其他被告目前尚未被宣判。
根據法庭文件,鄭東興團夥2023年7月19日使用網路通訊工具與法拉盛一間餐廳聯絡,引誘該餐廳員工李鵬程(音,Peng Cheng Li)外出與他們見面,隨後將其非法拘禁,並試圖勒索贖金。拘禁期間,團夥對被害人李鵬程進行了毆打和虐待,並駕車將其帶離紐約,前往新罕布夏州。李鵬程在綁架、虐待和拘禁過程中死亡。此後,鄭東興團夥將李鵬程的遺體掩埋在新罕布夏一片森林中。
起訴書顯示,該犯罪團夥成員除了28歲的鄭東興和35歲的劉東外,還包括29歲的何王超(音,Wangchao He)、22歲的林江南(音,Jiangnan Lin)和22歲的張隨(音,Sui Zhang),五人的登記住址均位於皇后區。案發後,鄭東興當年7月31日被捕,其他四人11月被捕。
檢方起訴上述團夥五人三項共同罪名,包括綁架致人死亡、共謀綁架並導致死亡以及共謀販賣毒品K他命(又稱氯胺酮),以及其他個人罪名。經與檢方協商,2024年年底,劉東承認犯有一項共謀事實霍布斯法勒索罪(Conspiracy to Commit Hobbs Act Extortion)。
根據法院判決書,劉東被判處監禁240個月(即20年),附加三年釋放後監管,並處罰金4萬1646.58元。根據聯邦法律,這是劉東所認罪名可判處的刑期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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