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未成年網紅 劉醇逸提案防父母剝削
紐約州參議員劉醇逸20日宣布,他提出的「兒童社群媒體網紅保護法案」,已獲州參議會通過,旨在保障未成年網紅的經濟權益,並防止家長在無監管情況下透過子女形象獲利。該提案要求父母為受影響的未成年子女設立信託帳戶,直到年滿18歲才能領取參與創作所帶來的收益。
根據內容,若一名未成年人在30天內出現在超過30%的變現社群媒體內容中,且該內容達到特定觀看量與收入門檻,父母即有義務為孩子設立「未成年網紅信託帳戶」(Minor Influencer Trust Account)。此外,該法亦賦予未成年人在年滿13歲後,有權要求刪除過去所出現之內容,若成年後仍有此需求,同樣可行使刪除權。倘若違規者未依法執行,當事人將有權提起民事訴訟並索賠損害。
法案中還援引了曾轟動一時的案例,網紅夫婦Stauffer一家透過收養中國特殊需求兒童Huxley而聲名大噪,卻在兩年多後突然宣布「重新安置」孩子,引發輿論譁然。外界質疑,Huxley是否享有因其出鏡而帶來的任何經濟收益,也凸顯立法空白對未成年者的潛在傷害。
劉醇逸表示,「我們正處於一個孩子不再只是內容觀看者的時代,反而成為社群影片的無聲主角。家庭式影音創作逐漸成為賺錢產業,但許多孩子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被父母推上鏡頭,遭遇剝削甚至心理創傷。這項立法旨在保障孩子應得的收益,也希望為濫用兒童形象牟利的行為設下法律底線。」
州眾議員羅森塔(Linda Rosenthal)表示,「孩子不該承擔養家的責任。許多年來,社群媒體中涉及兒童的變現內容規模愈來愈大,但與傳統娛樂產業不同,這些兒童並未受到勞動法保護,也沒有任何收益保障。這項立法讓兒童網紅與演員享有同等保障。」
該法案已於紐約州參議會順利通過,眾議院配套版本目前正由勞工委員會審議中。劉醇逸與羅森塔均表示,將積極推動法案在州議會完成立法程序,為紐約州未成年網紅提供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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