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效率、簡化行政架構 舊金山市府將裁撤43委員會
舊金山紀事報報導,舊金山市議會13日通過一項具爭議性的改革方案,將裁撤43個委員會與諮詢小組,作為提升市府效率、簡化行政架構的一部分。不過,部分社區團體與倡議人士批評,相關改革恐削弱公共監督與民眾參與市政的機會。
支持改革者認為,舊金山市多年來設立過多功能重疊、早已停擺或缺乏實際效益的委員會,造成行政資源浪費;反對者則擔憂,市民將失去向市府發聲的重要平台,尤其是弱勢群體的意見更可能被邊緣化。
市議會當天以六票贊成、四票反對通過該項條例。投下反對票的包括市議員梅義加(Myrna Melgar)、陳詩敏(Connie Chan)、陳小焱(Chyanne Chen)與華頌善(Shamann Walton)。
梅義加表示,她支持整體精簡政府的方向,但對部分具體內容仍有疑慮,尤其是「幼兒照護與教育監督諮詢委員會」(Early Care and Education Oversight and Advisory Committee)被列入裁撤名單。她曾在該委員會任職。
她表示:「我想強調,這項條例的大部分內容都是必要的,也應該推行。我只是希望能有方法,在不造成其他負面或意外後果的情況下完成改革。」
她也表示,未來可能會推動其他立法,以修正部分她認為需要重新檢討的內容。
這項改革源於2024年由選民通過的一項提案,要求市府檢討並縮減龐大的委員會體系。為此,市府成立專責工作小組,提出相關建議,再由市議會進一步制定條例。
除了已通過的條例外,市議會接下來還將提出更大規模的市憲章修正案,需交由今年11月選民公投決定。市議會主席孟達文(Rafael Mandelman)表示,他與其他市議員過去幾個月一直在起草相關版本,預計下周正式提出。
由於舊金山部分委員會是寫入市行政法,可由市議會直接修訂;另一些則列入市憲章,必須經由公投才能變更,因此整體改革程序相當複雜。
孟達文指出,目前規畫中的憲章修正案,將避免觸及部分最具爭議性的建議,包括修改警察委員會(Police Commission)及警長部門監督委員會(Sheriff’s Department Oversight Board)架構等內容。
孟達文表示:「引發最大爭議的多數項目,目前都已被移除。」
他並透露,目前草案包含約150項市憲修改內容,但多屬行政與制度面的調整,「應該不至於讓任何人情緒失控」。
多個社區倡議團體則在上走規則委員會(Rules Committee)聽證會上反對部分裁撤計畫。遭點名可能被取消的「庇護所監督委員會」(Shelter Monitoring Committee)尤其引發關注。
支持精簡改革人士則認為,該委員會的核心功能應改由市府員工負責執行。不過,Friedenbach反駁表示,市府員工不僅缺乏足夠時間,也難以取得收容所居民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