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火災風險 沙加緬度地主4/15前須清除雜草 以免受罰
沙加緬度市府指出,近期溫暖天氣與降雨,使沙加緬度雜草快速生長,但雜草乾燥後將成為火災隱患。市府提醒土地所有人,應於4月15日前清除過高雜草,否則可能違反市政法規並遭罰。
市府統計,目前全市已有超過3000件雜草整治案件在案。若空地長滿乾燥的雜草,將構成嚴重火災的風險,火勢並可能迅速從空地蔓延至鄰近住宅區。
因此,市府法規執行單位將於4月15日改善期限後展開巡查,所有已知的空地所有人均已收到提醒通知。居民若發現土地雜草過高,可撥打311通報,不遵守規定者最高可被罰款1500美元。
市府資深法規執行官索雷爾斯(John Sorrels)說:「全年維護土地狀況是業主的責任,尤其在4月至10月的火災季更為重要。我們鼓勵業主善盡鄰里責任,依建議進行維護,以避免危險與罰款。」
以下為土地所有人應注意事項:
• 擁有未開發空地者,有責任維持該土地狀況。
• 修剪、翻耕或清除空地雜草的期限為4月15日。
• 為避免罰款,雜草高度不得超過12吋,業主須進行割草或翻耕;其中,翻耕能更長時間地抑制雜草生長。
• 雜草高度達或超過12吋者可能被開罰。檢查通常自5月中旬開始(視天氣而定),並持續至火災季結束(通常至10月)。
沙加緬度地區長期面臨「乾燥雜草引發火災」的風險,尤其在春末至夏季轉乾之際最為明顯。過去數年中,地方消防單位曾多次處理由空地或未妥善維護的土地引發的草地火災(grass fires)。這類火災通常起於雜草叢生、缺乏管理的空地,火源可能來自隨手丟棄的菸蒂、機械火花,甚至車輛高溫排氣接觸乾草。
沙加緬度等多數城市將雜草高度12吋作為重要管理標準,主要是基於火災行為與風險控制的考量。當雜草生長超過此高度時,通常已進入成熟階段,含水量下降、纖維乾燥,極易成為可燃物。較高的草叢不僅增加燃料量,也使火焰更容易形成連續燃燒帶,進而提高火勢蔓延速度與強度。
此外,較高的植被會增加火焰高度與輻射熱,讓火更容易跨越防火間距,點燃周邊建物或其他可燃物。相較之下,將雜草控制在12吋以下,可以有效降低燃料負荷,減緩火勢擴散速度,也讓消防人員在初期更容易控制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