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華婦撞死一家4口 法官:入獄等同判死 可能2到3年緩刑
一名華裔老婦被控在舊金山街道上撞死一家四口,但法官表示,這名婦人可能不會面臨牢獄之災或社區服務。
舊金山紀事報報導,在舊金山西門區(West Portal)撞死奧洛維拉(Diego Cardoso de Oliveira)一家四口的80歲華裔婦人劉方瑪麗(Mary Fong Lau,音譯),13日下午將其答辯從「無罪」改為「不抗辯」。「不抗辯」代表,雖然刑事被告不承認有罪,但他們放棄了在審判中的權利,允許法院在量刑時將其視為有罪。
在劉方瑪麗明確表示更改答辯後,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陳啟煌(Bruce Chan)表示,他不太可能判處劉方瑪麗監禁。
陳啟煌說,他的職責是權衡死亡事件與案件的其他因素,包括劉女士的年齡、無犯罪紀錄、懺悔,以及其丈夫也是在他們婚姻初期因交通事故去世。他指出,劉女士在車禍發生後,在醫院淚流滿面告訴醫護人員,她寧願和罹難者交換生命。
陳啟煌表示,判劉女士入獄等於是判她死刑,讓她在州立監獄中度過餘生。他說,判決結果會在後續聽證會上確認,很可能是兩到三年的緩刑,緩刑期間劉女士將被禁止駕車。
陳啟煌說:「劉女士餘生都將活在自己對他人造成傷害的陰影中。」
在得知法官不考慮將劉女士送進監獄,死者家屬懇求法官判處劉女士居家監禁,從事「有意義的」社區服務,並考慮吊銷其駕照。
奧洛維拉的妹妹丹妮絲說:「這個過程讓我們感覺不受尊重,這根本不是正義。」
奧洛維拉的友人加內拉(Caio Giannella)也稱劉女士逍遙法外,而且「毫無悔意」。
負責此案的助理檢察官柏薩德(Samantha Persaud)也反對劉女士選擇不抗辯而非認罪,她也反對法官不會判處劉女士居家監禁或進行社區服務。
劉女士代表律師莫瑞斯(Seth Morris)則說:「劉女士已多次表達悔意,還接受了精神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