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員工價代購視同盜竊 「兩人都可能觸法」
借用朋友的員工折扣買東西、接受餐館服務生贈送的餐點……這些舉措看似省錢,卻存在觸犯法律的風險。律師劉龍珠提醒,使用不屬於自己的福利,在法律上可能會構成盜竊,在華人社區也曾有人因此被起訴。
劉龍珠指出,許多百貨如Nordstrom、JCPenney會給員工提供專屬折扣,通常能享受六至八折優惠,因此一些人在買東西時,會找在百貨公司工作的朋友代買,以享受優惠價。「很多華人有朋友在百貨公司工作,就想使用朋友的員工優惠,朋友先刷卡幫買,自己再付錢拿貨,覺得這樣沒問題。」但他強調,根據大多公司規定,員工優惠只能由本人使用,並不是誰都能借。這樣的行為不僅違反公司規定,更會被視為盜竊。「員工也好,購物的人也好,兩個人都有可能被抓。」
省下錢平分 一起被告
劉龍珠特別提醒,大件商品往往更容易引起公司注意。他分享一個發生在南加華人社區的真實案例:有華人透過朋友的員工折扣購物,原價1000美元的商品,用折扣立刻省下200美元。購買人事後還給朋友轉帳100美元,相當於平分省下的200美元。雙方都覺得這是「兩全其美」,卻沒意識到這在法律眼裡就是盜竊。劉龍珠說,當事人反覆用這種方式占便宜,最後卻被公司發現並報警處理,最終雙雙陷入官司。
在社區裡,借用他人員工折扣的現象確實存在,但每一家店的規則和管理嚴格程度都有所不同。在洛杉磯一家小型美妝店工作的文小姐表示,她工作的店舖規矩沒有那麼嚴格。「很多時候老闆知道員工買東西是帶給家人朋友的,只要不是大批量購買,通常不會有意見。」但她也坦言,聽說大型公司情況完全不同,「像Nordstrom這樣的百貨商場有明確規定,員工如果幫朋友購物,必須非常小心。有的朋友在大公司上班,偶爾也會幫人用員工折扣,但會非常謹慎。比如不會購買大額商品,還有在交接貨品時避開監控鏡頭。」
服務生私贈餐點 也算偷
另一個常見「盜竊」情境則發生在餐館。劉龍珠解釋,有些服務生會在老闆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端出一份餐點送給客人。表面上看起來只是小小的人情,但實際上這份餐點屬於餐館財產,而不是服務生的。「服務生等於是偷了老闆的東西給客人吃,這本身就是盜竊;而接受的人,吃掉這盤餐點,也同樣涉及盜竊。」他補充,這類案件之所以不常見於新聞,多半是因為證據難以保留,「畢竟食物很快就被吃掉了。」
劉龍珠最後提醒,無論公司是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法律的紅線始終存在。「這些案例在南加都發生過,不是沒有。很多人覺得自己比別人聰明,但真正聰明的人,是不會為小小的折扣,把自己和朋友都搭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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