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裁定:加州學校性別認同保密規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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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S 8電視台報導,聖地牙哥一名聯邦法官近日裁定,加州公立學校教師可向家長告知學生在校內是否改變性別認同,推翻州政府支持、限制教師對家長披露相關資訊的政策,並認定該規定違反美國憲法。
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貝尼特茲(Roger T. Benitez)裁定,州與地方層級的相關政策違憲。這些政策禁止教師在未經學生同意的情況下,向家長通報學生在校內進行的「社會性別轉換」,包括使用不同的姓名或代詞。
裁決命令州政府官員停止執行任何要求或允許學校員工,向家長隱瞞學生性別認同的地方法規或政策。貝尼特茲指出,所謂的「排除家長政策」,侵害家長依據憲法第14修正案所享有的實質性正當程序權利,即指導子女養育與教育的基本權利,同時也侵犯教師依據第1修正案所享有的言論與宗教自由。
提起訴訟的教師表示,他們被要求在校內對學生進行「社會性別轉換」,同時刻意對家長隱瞞相關資訊,這與其宗教信仰及專業倫理產生衝突。
州政府官員及倡議團體則為相關政策辯護,主張該框架對保障跨性別及性別不符學生的隱私與安全,具有必要性。
南加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基金會性別、性取向與生殖正義計畫資深律師帕克(Christine Parker)回應裁決表示,強制向家長揭露學生性別認同,恐傷害學生、家庭與學校人員之間的信任關係。「強制揭露的文化,傷害每一個人,因為它剝奪建立信任的機會。LGBTQ+學生應該自行決定是否、何時以及如何出櫃,並能在學校安心做自己。」
裁決公布後,加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辦公室已提出正式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裁定。不過,貝尼特茲於12月24日駁回州政府延後實施家長通知規定的請求,使該裁決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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