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家在外地 被指非法住在密爾布瑞市警局
多家媒體近日報導,北加州一名警察局長被控從愛達荷州(Idaho)通勤上班。他被指工作日在警局過夜,休息日回到位於愛達荷州的家。
電視台KGO援引投訴內容及愛達荷州房產紀錄報導,聖馬刁縣警局密爾布瑞(Millbrae)市分局局長艾倫(Eamonn Allen)被指在工作日期間居住於警局內,而在非工作日返回位於650多哩外的愛達荷州博伊西(Boise)。密爾布瑞市位於舊金山南方約15哩處,該市警力由聖馬刁縣警局提供。
該電視台取得多張疑似由消防檢查員拍攝的照片,顯示警局內新設兩間臥室,配有床墊及家具。其中一張照片還顯示,在一間臥室的架子上,放著一瓶半空的一加侖裝酒精飲品。
報導指出,若要在警局內設置居住空間,警方必須依法申請相關許可,以改建室內結構;然而艾倫並未取得任何批准。
據報導,消防檢查員在檢查警局時,無法進入其中一間臥室,因為門外掛著「使用中」(in use)標識且上鎖。
聖馬刁縣政委員會主席卡內帕(David Canepa)呼籲對此事展開獨立調查。他說,「如果有人在外縣甚至外州居住,他就必須自行負擔住宿費用。聖馬刁縣可不是假日酒店(Holiday Inn)。」
卡內帕表示:「我們需要確認,是否真的有人長期居住在那裡?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我們必須確保這些設施的使用確實符合納稅人利益,也就是說,不應有人把那裡當成住所。」
當KGO記者在縣政委員會議外詢問艾倫是否居住在愛達荷州時,他選擇無視問題。
該電視台調查還發現,聖馬刁縣警長辦公室共有六名警佐居住在加州以外的州,包括愛達荷州、內華達州、德州與田納西州。
其中兩人隸屬於爆裂物處理小組(bomb squad),該部門原則上應在一小時內回應任何威脅。報導指出,這兩名警佐去年各自領取的薪資與福利合計接近60萬美元。
密爾布瑞市長馮嘉輝(Anders Fung)對此回應稱,這份報導「令人震驚」,並形容那些臨時臥室的照片「極具警示性」。他說:「很明顯,我們的警察局長必須能對任何緊急狀況迅速作出回應。不過目前我更關心的是警局被用作住宿空間,以及這些設施的經費來源。」
他補充表示,自己計畫與市議會及監事會討論相關指控,並指出:「密爾布瑞市民一向對我們的警察局長抱有極高期望,而這次事件令人失望。我們必須找出一條前進道路,確保市民能繼續對局長、警局以及整體警務服務保持信任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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