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避孕套掉了 女勒索8萬不成控對方強姦 下場曝光
近日,澳門發生一起因性交易引發的虛構強姦案。一名35歲中國王姓女子與在澳門賭場結識的男子自願發生性交易,事後發現避孕套脫落,向對方索取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萬美元)作為賠償,男子拒絕後,王女誣告對方強姦。經澳門警方調查後迅速破案,將王女以誣告及勒索罪逮捕,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南方都市報報導,澳門警方調查顯示,涉案男事主去年底在澳門一間賭場與王女相識,雙方互留聯絡方式。今年7月13日,男子再次到澳門後主動聯絡王女,兩人在酒店客房內自願發生性行為,事後男子支付5800元。
7月15日凌晨,男子再次約王女到酒店客房,雙方再次發生性行為,男子同樣支付5800元。事後,王女發現保險套脫落,隨即向男子要求支付8萬元作為賠償,並威脅若不答應就要向警方報案,稱自己遭對方強姦。男子拒絕王女勒索,王女隨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調查,安排雙方接受身體檢查,未發現掙扎或暴力造成的傷痕。警方並綜合監視器畫面、雙方通訊紀錄及其他調查資料,確認兩次性行為均屬雙方自願,且事前已有交易約定,不符合強姦案件特徵。
在相關證據佐證下,警方認定王女虛構遭性侵的事實,涉嫌觸犯誣告罪及勒索罪,依法將其拘捕,並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件曝光後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不少人嘲諷王女「偷雞不成蝕把米,本想勒索8萬,這下直接進去蹲了」、「性交易本就觸犯法律,女方想藉機小題大做、漫天要價,完全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也有不少人讚賞警方的辦案效率,「司法機關就該這樣嚴懲誣告,不能讓底線被貪婪無限拉低」、還好警方證據調取齊全,否則真被這種心懷不軌的人鑽了空子」。
法律人士指出,若性行為是在雙方自願情況下進行,且保險套脫落屬意外情形,而非一方故意於未經同意下移除保險套,通常不符合強姦罪的構成要件。至於虛構犯罪事實向警方報案,或藉此向他人索取財物,則可能涉及誣告及勒索等刑事責任。
澳門警方也提醒,虛構犯罪事實報案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也可能觸犯刑法,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案件源於一宗性交易糾紛。男子去年底在澳門賭場結識王女,雙方互留聯絡方式;今年7月又相約到酒店發生兩次自願性行為,之後才出現索賠與報案爭議。 她在發現避孕套脫落後,向男子索討8萬元賠償,遭拒後改口誣稱遭強姦並報案。警方查證兩次性行為均屬自願,遂以誣告罪與勒索罪將她拘捕。 警方安排雙方驗傷,未見掙扎或暴力痕跡,並結合監視器畫面與通訊紀錄,確認並無強姦事實。警方提醒,虛構犯罪報案不只浪費資源,也可能觸犯刑法。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