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國企已婚男與情婦同居5年墮胎2次 稱「孩子不一定是我的」
湖北一名國企朱姓男員工被一名單親媽媽李女指控隱瞞已婚身分和她同居,5年讓她兩度墮胎,雙方協議賠償金10萬元(人民幣,下同)分手,沒想到朱男妻子將自己告上法院,法院判決她要返還近36.5萬元,讓她無法接受,決定繼續追討與朱某同居期間約135萬元生活支出,並舉報朱某涉嫌行賄、賭博、違規承接工程。
朱男稱「我犯了很多男人犯的錯」,承認人流手術是他簽的字,「但孩子不一定是我的」。據了解,朱男已被停薪停職6個月。
據封面新聞報導,李女表示,她先後經歷過兩段失敗婚姻,孩子目前近10歲。2020年與第二任丈夫感情破裂,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大她8歲的朱某,「他介紹自己是洪湖市政公司的國企員工,也離異了。他帶我見了不少他的朋友,我發現他人脈挺廣,在很多圈子吃得開」,李女於是與丈夫協議離婚,與朱某確定戀愛關係並同居。
「他對我和孩子不錯,帶我們出去旅遊,經常買菜回來洗菜、做飯,鄰居們也誇他」,李女稱,「幾個月後,我發現他實際上有家庭。他解釋說夫妻關係破裂,等孩子考完學就離婚,跟我結婚」,她選擇了相信朱某。兩人互有金錢往來,朱某會指使她支付房費、油費,牌桌上讓她去取現金供他打牌,並不定期會轉一兩千或四五千給她。
李女稱,2021年、2023年她曾兩次懷孕,都在朱某的勸說下做了人流,朱某以夫妻關係、丈夫名義簽署了相關文件。由於朱某說他離不了婚,兩人多次爭吵,李方曾到朱某單位討要說法,後來簽訂「協議書」,由朱某賠償李女10萬元,雙方不再向對方追責、糾纏。
當年,兩人再次復合。此後兩年又多次發生糾紛衝突並報警,朱某因毆打李女被行政拘留,李女擾亂秩序被行政拘留。2025年7月後,兩人不再往來。李女稱,沒想到今年初朱某妻子葉某以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要求她退還近36.5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她敗訴,上訴後,6月22日,二審法院宣判駁回。
7月17日,李女聘請律師,準備追究朱男的重婚罪,追討135萬元的生活支出,並向相關部門提交朱某涉嫌行賄、賭博、違規承接工程的線索。
朱某回應他與李女士僅是情人關係,沒有長期同居。「我犯了很多男人犯的錯,在外邊找新鮮感。為了面子,說自己很有錢,跟領導關係好,說我老婆的公司在接項目,其實都是吹牛。人流手術的確是我簽的字,但孩子不一定是我的」。
對此,朱某任職的洪湖市政公司及其主管部門洪湖市住建局表示,此前朱某因生活作風問題已被停薪停職6個月,下一步將對賭博、行賄、違規承接工程情況核實調查。
李女指朱某隱瞞已婚身分與她同居5年,期間兩度懷孕墮胎,後因感情與金錢糾紛簽下10萬元分手協議;之後又因財產返還訴訟敗訴而引發新一輪爭議。 李女稱今年初被朱某妻子告上法院,要求返還近36.5萬元,經一審及二審後都敗訴。她目前已聘請律師,準備追究朱某重婚責任並追討約135萬元生活支出。 朱某承認犯錯但否認長期同居,還稱人流手術雖由他簽字,但孩子不一定是他的。其任職的洪湖市政公司與主管部門表示,朱某已因生活作風問題停薪停職6個月,並將查核賭博、行賄與違規承接工程等線索。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