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男騙走女子500萬 害她的丈夫自殺 二審作出判決
廈門一名張姓男子利用協助辦理房產事宜取得被害人謝某信任,三年多來以購屋、醫療、保險等名義及房產投資計畫,累計騙取約507.9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5.9萬美元),將款項用於打賞網路主播、遊戲儲值、償還債務及個人揮霍。張男犯行導致謝某的丈夫心情低落、自殺身亡,法院認定張男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情節特別嚴重,一審依詐騙罪判刑14年6個月,張男上訴後,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南方都市報報導,根據判決書,張某於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在廈門某公司任職,2020年10月因工作認識謝某,並表示可協助辦理房產相關事宜,取得對方信任。
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間,張某先後以「公司規定看房需要繳納意向金、定金」、「撞傷老人需賠償」、「緊急就醫」、「繳納車險」等理由,多次向謝某索取款項,並將所得用於個人消費、打賞網路主播、遊戲儲值及償還債務。
2021年7月,張某向謝某推薦島外房產投資,稱升值空間較大,並勸說謝某將名下房產辦理抵押貸款購屋。其後又以房源緊俏、須分別向某公司及開發商支付20萬元、40萬元才能取得購房資格為由,騙取謝某60萬元。
為掩飾資金狀況及先前詐騙行為,張某於2021年8月向「小數點」公司借款70萬元,轉入謝某帳戶,並謊稱是自己的存款,用於清償公積金貸款,以利辦理房屋抵押。同月16日,謝某向銀行辦理415萬元房屋抵押貸款,並依張某安排,將全部款項匯入指定帳戶,作為購屋資金。張某隨即挪用其中70萬元償還借款,其餘款項則陸續用於償債及個人花費。
同年8月21日,張某受託支付107萬元購屋頭期款並簽署購房合約,但截至9月20日應支付尾款時,貸款資金已幾乎耗盡。為避免事情曝光,張某向謝某謊稱購屋資金遭銀行監管、帳戶遭凍結。謝某因此決定退房,並委託張某辦理相關手續。
2021年12月,開發商扣除違約金後退還74.9萬元。判決指出,張某僅返還謝某20萬元,其餘款項再度挪作個人用途,並持續以帳戶遭凍結等理由拖延還款。此後至2023年12月,張某仍以協助辦理房產轉貸及其他理由,持續向謝某索款。
法院查明,2020年10月至2023年12月20日間,張某累計騙取謝某507萬9173.86元。2024年1月,謝某因長期借貸支付銀行利息,背負沉重債務。在持續催討下,張某承認款項已被花光。判決書指出,謝某丈夫葛某得知此事後情緒低落,於2024年1月28日在住處自殺身亡。
法院認定,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金額特別巨大,並造成被害人家屬自殺,情節特別嚴重,構成詐騙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併科罰金50萬元人民幣。張某提出上訴,請求從輕改判,二審法院採納檢方意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他先以協助辦理房產相關事宜接近謝某,再逐步以看房意向金、定金、醫療、保險及投資等名義反覆索款,讓對方長期誤信其說詞。 判決指出,張男將款項大量用於打賞網路主播、遊戲儲值、償還個人債務,以及日常揮霍;部分資金還被拿去掩飾先前詐騙與周轉。 法院認為張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長期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金額巨大,且造成被害人家屬因巨債與打擊而自殺,屬特別嚴重情節。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