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真不想活」 重慶女看診說1句話 被強制住院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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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名女子因曾兩度被送往精神衛生中心收治,個人資料被納入衛生健康部門的嚴重精神障礙管理系統。儘管後續司法鑑定及多家醫院均認定她沒有明顯精神障礙、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相關資料至今未被移除。她認為自己遭遇「被精神病」,除提起行政訴訟外,也持續爭取撤除系統紀錄,希望恢復正常生活。
大風新聞報導,現年55歲的潘紅英表示,2021年因伴侶長期失聯、獨自承擔育兒與經濟壓力,長期失眠焦慮,主動前往重慶市渝中區精神衛生中心求診。在向醫師傾訴生活困境時,她脫口而出「有時候真的不想活了」,被認定存在自殺及傷害孩子風險。她稱,自己原本僅希望取得安眠藥改善睡眠,卻在複診時被帶入住院病房,個人物品遭沒收,最終住院35天。
潘紅英稱,在住院期間,她無數次向醫護人員申辯自己沒有精神疾病,家中年幼的孩子無人照料,迫切需要回家。「所有的辯解,都被醫護人員認定為精神病發作的典型表現,不僅不被採信,反而可能招致更嚴格的管控。」在孤立無援的境地中,潘紅英借助其他患者的手機對外求救,才終於得以出院。
2024年,潘紅英與丈夫梁某因離婚、子女撫養及財產分配問題衝突加劇。梁某向警方反映雙方發生爭執後,潘紅英手持榔頭追打自己,街道、社區及警方人員將潘紅英送往精神衛生中心。潘紅英表示,此次住院長達126天,期間曾因思念孩子與不滿收治方式而絕食抗議。兩次住院時間累計達161天。
出院後,潘紅英向法院申請司法精神鑑定。2025年5月,鑑定結果顯示,她無明顯精神障礙及智力減退情形,能辨識自身行為及法律後果,屬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此外,她陸續前往多家大型醫療機構接受檢查,結果均顯示精神狀態正常,未發現精神疾病。
基於上述結果,潘紅英於2025年提起訴訟,控告相關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及公安機關違法將其送醫,並請求賠償。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警方當時接獲涉及人身安全風險的報案,且潘紅英曾有精神障礙診斷紀錄,依《精神衛生法》規定將其送往醫療機構接受診斷,程序具有法律依據,因此駁回其全部訴求。
然而,讓潘紅英最難接受的是,即使司法鑑定及醫院診斷均顯示她沒有精神疾病,其個人資料仍被保留在嚴重精神障礙管理系統中。她向衛健部門申請移除資料時,得到的書面回覆指出,當年精神衛生中心依據診斷結果上報病例,程序符合規定,因此無法刪除紀錄。
「不實的檔案記錄與社會傳言,徹底摧毀了我的正常生活。」潘紅英說,很多之前的朋友因聽說她有精神病後,關係慢慢疏遠。她在居住地周邊也無法正常求職、工作。
從主動就醫傾訴,到淪為被精神病的受害者;從被強制收治161天,到司法鑒定;從一審敗訴,到上訴維權,潘紅英自身的人生,被這場風波顛覆。「我現在只希望能早日恢復正常的生活。」
她在2021年因伴侶失聯、獨自承擔育兒與經濟壓力,主動就醫時說出「有時候真的不想活了」,院方因此認定她有自殺與傷人風險,隨後將她強制住院35天。 2025年5月的司法精神鑑定認定她無明顯精神障礙,也沒有智力減退,屬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之後多家大型醫院檢查也都顯示精神狀態正常,未發現精神疾病。 因為她雖已被證實沒有精神疾病,個人資料卻仍留在嚴重精神障礙管理系統中,影響求職、社交與生活;她認為這些不實紀錄與傳言已嚴重損害其正常生活。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