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店買賣槍支、冤獄279天 老闆花40萬訴訟 獲國賠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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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樁「甘肅玩具店主買賣槍支案」歷時三年,兩名當事人聶鵬立、劉新最終不起訴,卻已被羈押279天,直到2026年才等來國家賠償金,但折算下來一天自由,只值475.52元(人民幣,下同)。
澎湃新聞報導,事件源於聶鵬立開了一家玩具店,賣的較好的水彈槍成為他的主營產品。當時有買家買了3支水彈槍,後來其中2支壞了,便準備寄回維修,結果當地快遞公司報警,事情爆發。
2023年3月8日,甘肅武威警方在聶鵬立處查獲各類疑似槍支98支,後經鑑定,其中10支被認定為槍支。武威涼州區檢察院指控聶鵬立、劉新犯非法買賣槍支。
聶鵬立、劉新均稱所售水彈槍是玩具,兩人一審被判有罪,二審因證據不足檢方撤訴。
從刑拘到釋放,聶、劉兩人共被羈押279天,決定向涼州區法院申請國家賠償。
近日國賠審查終結,聶鵬立、劉新各獲16萬餘元,包括人身自由賠償13.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對於國賠決定,聶鵬立表示,他和劉新都接受,「雖然打官司花了40多萬元,但不想再折騰了。」
兩人還曾申請法院以書面形式公開賠禮道歉,但法院認為其未提供名譽受損的相關證據,該請求無法律依據,予以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