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被羈押821天無罪釋放 洛陽單親媽申請國賠被叫停
41歲河南洛陽單親媽媽史玉輝因「涉黑」被無辜羈押821天後,被法院認定無罪釋放,以為人生就要重新開始,但申請國家賠償僅13天就被叫停,原因是海南警方又以「騙取銀行貸款」對她重新立案偵查,離譜的是,這個「騙貸」案此前已被法院認定不構成犯罪,如果此案又進入法律程序,那她可能這輩子都拿不到賠償金。史玉輝談及自己的坎坷經歷稱,當年造成她冤案的警察升官,她卻仍陷在這無止盡的冤獄裡,讓她直呼離譜且無法接受,決定維權。
據大風新聞報導,當時她擔任海南省儋州市清宇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經理,這家公司的老闆就是在儋州大名鼎鼎的「金老闆」陳吉鎮,但警方沒有出具逮捕證,就把她帶到了幾十公里外的昌江縣公安局審訊室,說「說得他們滿意了,就放我回家,說得不滿意了,讓我牢底坐穿」,第二天她就被送到三亞市看守所羈押。
「看到羈押單才知道我是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史玉輝說,而理由竟只是2018年老闆讓她去自然資源規畫管理局遞交材料,而且在微信和老闆聊天時「很愉悅」。2023年,在看守所已經被羈押了兩年多的史玉輝向審理此案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寫了申訴信,2023年10月23日史玉輝被三亞市第二看守所釋放,此時距她被逮捕整整821天。
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2025年5月23日刑事判決書顯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陳吉鎮等人行為屬「套路貸」及屬黑社會組織等違法犯罪行為均證據不足,不予認定。
拿到「不起訴決定書」後,史玉輝就開始向檢察機關申請國家賠償。昌江縣檢察院決定賠償史玉輝羈押821天的人身自由賠償金;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對史玉輝人身自由在羈押期間受到限制,檢察院表示道歉。
但就在史玉輝以為拿到國家賠償金後就可以開始新的生活,意外又發生了。「2025年9月23日,昌江縣檢察院又做出了一份『賠償案件中止辦理通知書』」,理由是昌江縣公安局於2025年9月12日對她重新立案偵查,但離譜的是,這個「案件」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中就已明確沒有構成犯罪。
史玉輝提出,賠償案件中止辦理的期限為一年,一年後,檢察院和公安局以其他的理由再立二案三案,這樣的話,她的賠償會不會永遠也拿不到手。對於史玉輝的擔憂,昌江縣檢察院一位陳姓檢察官表示「不排除這種可能」。
史玉輝表示,當時案件經辦人鍾健斌警官因辦理此案立了個人三等功,已經外調擔任派出所所長,她卻仍被陷在冤獄陰影中。鍾健斌和警方對此尚未有具體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