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0多年 吉林男疑妻出軌拿刀捅 只因她「買肉獲優惠」
30多年的夫妻情,抵不住豬肉降價?吉林省男子鄒某懷疑妻子出軌,理由之一是去年妻子去買肉時,賣肉的人給了妻子較為優惠的價格,鄒某愈想愈覺得妻子和賣肉男子有染,今年3月拿刀多次捅刺妻子導致受傷。趙某事後因丈夫掙錢都往家裡拿,決定不做傷情鑑定。在獲得妻子的諒解下,鄒某被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據紅星新聞報導,公訴機關指控,今年3月的一天,鄒某因懷疑妻子趙某出軌,產生了將趙某殺死想法,持事先放在床頭櫃抽屜裡的一把木柄單刃尖刀,在家中客廳內對趙某多次捅刺,致趙某橫結腸穿透傷小腸多處破裂傷、大網膜損傷、小腸繫膜損傷等多處受傷。
據鄒某供述,他懷疑妻子出軌的理由有幾條。「我倆去某超市買肉,當時我媳婦買的兩樣骨頭,有好的有不好的肉,這個賣肉的挺照顧我媳婦,都是按便宜的價格給的,我就懷疑這個男的和我媳婦出軌了」。
趙某表示,「我和鄒某都結婚30多年了,平時夫妻感情也挺好的,也沒有別的矛盾。我不想做傷情鑑定了,他平時也挺能掙錢,掙錢都往家拿。而且我還有我兒子和孫子……我也不想深究他。我也不評殘了」。
鄒某的辯護人也提出了多條辯護意見,包括被告人因認知錯位激情殺人,且被告人長期存在偏執性認知障礙。據其兒子所述,鄒某案發前一兩年,經常妄想一些根本不存在、不客觀的事情,其作案時可能陷入「被害妄想狀態」而無法自拔。
一審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鄒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屬坦白,可以從輕處罰;本案由婚姻家庭矛盾引發,酌情從寬處理;被害人對鄒某表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鄒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關於辯護人所提被告人作案時可能陷入「被害妄想狀態」而無法自拔,經查,在案證據不能證實被告人存在精神類疾病,此點辯護意見不予採納。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鄒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相關報導昨登上微博熱搜榜,網民們對鄒某僅憑肉的價格就懷疑妻子出軌大都覺得「太離譜」:「疑心生暗鬼」,「綠帽俠真是無敵了」,「因為過於離譜我不知道該說啥」,「本事都用來懷疑自己老婆了」,「30年的夫妻,終究抵不住豬肉降價了」,「沒人覺得判得不重?」,「有染就直接免費了,還優惠」,「硬要戴綠帽子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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