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千萬逼死前夫 翟欣欣被判刑12年 網罵她蛇蠍心腸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19日對被告人翟欣欣涉嫌犯敲詐勒索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依法公開宣判,以敲詐勒索罪判處翟欣欣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決翟欣欣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萬餘元。
極目新聞報導,2017年9月7日,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跳樓輕生。其留下遺書稱,翟欣欣隱瞞婚史在婚戀網站認識他並閃婚,並以舉報他個人漏稅、名下公司灰色運營等為要脅,向他索要1000萬元及海南房產。蘇享茂輕生引發輿論沸騰,廣大網友紛罵翟欣欣蛇蠍心腸。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翟某與被害人蘇某確定戀愛關係。同年5月,二人購買海南省房產一處,總價319萬餘元,蘇某支付購房首付款199萬餘元。同年6月7日,二人登記結婚。7月至9月間,翟某提出離婚,以舉報蘇某及其經營的公司相要脅,索要精神損失費1000萬元,並要求海南房產歸其所有。7月18日,蘇某被迫支付翟某660萬元,後將海南房產的購買人變更為翟某。翟某獲得上述財物後,仍多次威脅蘇某,索要剩餘錢款,2017年9月7日,蘇某墜樓身亡。翟某已退賠全部違法所得。
經審查,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魏某等人因被害人蘇某死亡而造成的喪葬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翟某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數額特別巨大。在案證據顯示,翟某與蘇某婚姻關係僅存續42天,二人無夫妻共同財產,翟某索取的是蘇某個人財產。翟某不存在離婚時申請補償、損害賠償的民事請求權基礎,為索取財物實施了敲詐勒索行為。法院綜合考慮翟某犯罪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予以量刑。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魏某等人所主張的賠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均予以支持。
據了解,今年1月21日,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山後人民法庭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2月17日晚,被害人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在其微博公開了當時在法庭上的發言。
蘇享龍提到,自2017年案發以來,翟欣欣與其家人從未對蘇家表示歉意,直到庭審當天才第一次聽到她說「對不起」。稍早前,蘇享茂家屬代理律師表示,此案將擇期宣判,翟欣欣被判無罪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爭議焦點主要在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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