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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半幼兒被灌50多毫升啤酒緊急送醫 飯館客人涉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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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取材自小紅書)
啤酒示意圖,與新聞無關。(取材自小紅書)

一名僅18個月大的幼兒日前在父母經營的飯店(餐館)被一名客人灌下50多毫升的啤酒,父母直到發現孩子出現面色潮紅、多處皮疹等症狀才匆忙送醫。醫師及律師說,兒童肝臟代謝酒精的能力僅為成人的1/3,該名客人行為或觸犯尋釁滋事罪,若對嬰幼兒造成明顯健康損害,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話題「18月齡幼兒被飯店客人灌50毫升啤酒」昨天衝上微博熱搜,直到今天仍在熱搜榜上引發討論。據瀟湘晨報報導,這源自台州恩澤醫院近日公布的一起嬰幼兒被灌啤酒引發緊急情況的病例。

據院方介紹,嬰幼兒父母經營飯店,5月28日午間,一名客人給該名幼兒灌下50多毫升的啤酒,幼兒隨即出現面色潮紅、多處皮疹等不適,家人匆忙送醫,所幸處置及時,未釀成大禍。

報導指出,兒童肝臟代謝酒精的能力僅為成人的1/3,50毫升啤酒就足以使其血液酒精濃度超標,損傷腦細胞,極易誘發急性胃出血等,帶來各種中毒危害。

報導並引述江蘇方勝所律師田星華表示,該客人行為或觸犯尋釁滋事罪。若經法醫鑑定,幼兒酒精中毒症狀構成了輕微傷或以上傷情,或對嬰幼兒造成明顯健康損害,即使沒有達到傷情標準,且客人存在主觀故意行為,還是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此話題引發大批網民留言討論,怒批這名客人「這直接就是故意傷害罪了,報警了嗎?」,「一歲半的寶寶,敢灌」,「壞透了」,「這種情況應該從重處理吧,那麼小一個孩子」,「小時候就看到很多大人喜歡逗孩子喝酒,有的小孩真的喝,大人都在開懷大笑,無知有時候真的可怕」;也有網民認為幼兒的父母也應擔責:「這無異於給孩子下毒啊,父母沒制止就是失責」。

紅網刊出署名河北師範大學匯華學院李慶尚對此事件的評論文章指出,這場令人揪心的「玩笑」背後,施害者的行為或許無意,但類似「用筷子沾酒讓孩子嘗一口」等的做法,在不少家庭中仍被視為「趣事」或「傳統」,卻忽視了這種社會長期存在的「惡趣式逗小孩」現象,是將兒童置於健康風險之中,是未成年人身體自主權的侵犯,也暴露出部分家長在風險防控上的失職。

要杜絕這類行為,不僅需要法律亮劍、教育跟進,更需要全社會共同樹立起尊重兒童、保護兒童的意識。當「長輩」的戲謔行為與兒童權益保障碰撞,就要重新審視「逗孩子」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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