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法務扮顧客再告寧波小店 店主:不敢賣花紋帶英文字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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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海曙區一日用百貨店店主朱先生被LV提告一事引發關注。據企查查,此日用百貨店登記信息為個體工商戶,成立於2018年,資金數額為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379美元 ),所屬行業為零售業,經營範圍包含日用百貨的批發、零售。
齊魯晚報報導,朱先生回憶,2023年11月22日,LV法務人員前往他位於寧波輕紡城的店鋪,以普通消費者身分購買了兩個「凱詩米娜」牌包包,單價200元,共計支付400元。朱先生表示,「凱詩米娜」是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註冊的品牌,自己的貨品均從杭州批發商處進貨,事前完全不知情該貨品涉及商標侵權問題。
「2024年5月,LV的委託代理人再次到我店裡買了一個皮包,支付了200元。」三個月後,朱先生正式收到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傳票,LV方面起訴其商標侵權,要求賠償25萬元(約3.7萬美元),並將市場管理方列為連帶責任方。
「我們小本生意,一年營收還不到2萬元,25萬元的賠償金額,我們根本無力承擔。」朱先生無奈表示。2025年11月,該案經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最終判決朱先生個人賠付4萬元,同時未認定市場管理方承擔連帶責任。
因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LV方面於2025年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再次將市場管理方列為連帶被告。
長達3年的訴訟糾紛,給朱先生的小店經營造成了嚴重影響,也讓一家人備受煎熬。「現在只要是帶花紋、帶商標、帶英文字母的包包,我愛人都不敢賣了,這件事直接把她嚇出了心病。」朱先生說。
值得關注的是,LV的維權範圍全面下沉市井業態,註冊資本僅數萬的飲品小店、社區百貨、物業公司、小型皮具加工廠均被列為被告,單案索賠金額從數萬到千萬元不等。不少網友到LV官方社交帳號下留言:「LV,你雖然贏了官司,卻失了人心」。
LV法務先以普通消費者身分到店購買包包蒐證,之後再派委託代理人購買一次,隨後以商標侵權為由提告,並要求店主與市場管理方負責。 朱先生表示店內商品是向杭州批發商進貨,所售品牌也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註冊,自己事前並不知道涉及侵權;且小店年營收不到2萬元,難以承受25萬元索賠。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一審後判決朱先生個人賠付4萬元,未認定市場管理方連帶責任;但LV不服判決,2025年又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