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逐字翻譯」抄襲 人大女博士擬入職安徽大學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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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大學人事處網站發布「安徽大學2026年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其中一名來自中國人民大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專業的惠姓女博士研究生,擬錄用安徽大學文學院教學科研崗;澎湃新聞報導,從多方信源核實,此惠姓博士生與稍早前被核心期刊「戲劇藝術」發布撤稿聲明提到學術不端的惠女是同一人。
據「戲劇藝術」的撤稿聲明稱,經專業學術不端檢測、原文溯源比對及第三方專家獨立鑑定,確認該論文主體內容、論證框架及關鍵觀點表述係對某英文論文的逐字翻譯,「且未在文中進行任何形式的引用標註,構成學術不端行為。」
惠姓博士生的論文一邊被認定「逐字翻譯」抄襲,另一邊卻是堂而皇之進入安徽大學的擬錄用名單,給外界留下諸多問號。
其一,也是最直接的問題:安徽大學在公示前,知不知道惠女論文涉及學術不端?按理說,安大應該對擬入職人員做過充分的調查與了解,不至於看不見已公布的「抄襲汙點」;難道已經「無人可用」,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到任用有明確「抄襲汙點」的畢業生?如果真的是事先不知道,那這個工作疏漏,也挺令人震驚的。
其二,既然惠女的論文涉及不端已是定論,那麼惠女的博士學位還算數?根據學位法規定,學位申請人、學位獲得者在攻讀該學位過程,論文或實踐成果被認定為有代寫、剽竊、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經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學位授予單位不授予學位或者撤銷學位。
其三,如果在學期間論文涉及不端,其導師該承擔什麼責任?目前,一些自媒體已經發文爆料惠女導師的身分,其在學界的地位不低。那麼在惠女寫作和發表涉事論文的過程中,其導師是否存在相應的「參與」或「把關」責任?其所在高校又當如何追究惠某某導師可能存在的責任?
目前,安徽大學人事部門和紀檢部門表示,已注意到對惠女學術不端行為的反饋。
多名中國人民大學學生表示,對惠女的處理不合理,在他們看來,「這篇論文就是利用跨語種信息差與未刊學位論文,來躲避查重與人工審查。論文被撤稿了,她卻沒有受到相關處理。」
核心原因是安徽大學擬錄用的惠姓女博士,與先前被期刊撤稿、認定有學術不端的論文作者為同一人。涉事論文被指逐字翻譯英文文獻且未標註引用,因此引發是否仍可入職的爭議。 《戲劇藝術》撤稿聲明指出,經專業學術不端檢測、原文溯源比對與第三方專家獨立鑑定後,確認該論文主體內容、論證框架及關鍵觀點表述,係對某英文論文的逐字翻譯,且全文未作任何引用標註。 文章質疑安徽大學在公示前是否已知情、審查是否失職,也質疑涉事者博士學位是否可能受影響。同時追問導師是否在寫作與發表過程中有把關責任,以及校方與學位單位應如何追究。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