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35歲女高管父母健在 曝立遺囑千萬資產全給「小姨」
中國遼寧省瀋陽市一名35歲女性企業高管,近日前往瀋陽市夕陽公益遺囑服務中心,自願訂立合法遺贈協議,將個人名下房產、存款、股權、理財等總值1000萬元人民幣(約合149萬美元)資產,全數贈予其小姨,未依照傳統觀念留給直系親屬。該女高管表示,立遺囑原因是「擔心有意外、因病去世」。
綜合指尖新聞與縱覽新聞報導,當事人為資深企業高管,學歷背景良好、事業穩定,資產均為個人職場累積與投資所得,屬獨立私有財產,目前未婚且無子女。
報導指出,當事人年少時,父母疏於日常照料與情感關懷,親子關係較為疏離;而在其求學、立業與成長過程中,小姨長期給予生活照料、情感支持與事業協助。當事人表示:「千萬資產是我半生打拚的全部積累,血緣不等於親情,長久陪伴、真心幫扶才是最珍貴的羈絆。我希望通過合法方式,把自己的財富留給真正疼愛我、支撐我的小姨,為她的晚年生活提供充足保障。」
報導並提及,若依法定繼承規定,遺產原將由父母優先繼承,與當事人意願不符,因此選擇透過正規公益遺囑機構辦理遺贈手續。
報導說明,瀋陽市夕陽公益遺囑服務中心依標準化流程辦理,包括民事行為能力評估、資產權屬核驗、身分信息核查,並全程錄音錄像、留存指紋備案,另配有兩名公益見證人員在場見證,相關文書並完整存檔。文書中另增設資產隔離保護條款,明確該筆資產專屬小姨個人所有,與小姨配偶無關,以避免日後婚姻變動導致財產分割。
針對此案的法律定性,瀋陽市夕陽公益遺囑服務中心負責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篇解釋,由於小姨並非法定繼承人,此次財產贈與屬於「遺贈」而非一般遺囑繼承,效力優先於法定繼承。負責人並指出,當事人父母身體健康、具備勞動能力與穩定生活來源,非法律規定須預留必留份的對象,因此該遺贈不涉及違法問題。
工作人員同時提醒,財產遺贈自由並不免除當事人依法贍養父母的義務,兩者相互獨立;此外,遺贈具有法定時效,當事人身故後,小姨須於知悉受遺贈事實起60日內以書面方式確認接受,逾期將自動喪失受贈資格;若當事人日後結婚生育子女,則須重新訂立文書,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預留必要財產份額。
報導引述瀋陽市夕陽公益遺囑服務中心數據指出,近年30至35歲青年職場菁英與高淨值人群辦理遺囑、遺贈業務數量持續攀升,顯示此類群體財產分配觀念趨向以情感陪伴為核心,而非單純依循血緣繼承。
有法律業內人士表示,新一代財富傳承觀念正在轉變,遺產分配逐漸從血脈傳承延伸至感恩與情感層面的傳承。
她表示自己未婚無子女,與父母關係較疏離,而小姨長期在求學、工作與生活上給予照顧與支持,因此希望把財富留給真正陪伴她的人。 由於小姨並非法定繼承人,這次安排屬於遺贈而非一般遺囑繼承。透過合法公益機構辦理、完成見證與存證後,原則上具有法律效力。 報導指出,若她日後結婚生育子女,則需重新訂立文書,並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預留必要財產份額;同時,小姨也須在法定期限內書面確認接受。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