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聊天紀錄定罪「賣淫」?護士遭開除 法院判醫院賠償
廣西賀州市一名女護士因遭匿名舉報與男子開房,被醫院認定涉嫌非法性交易並解除勞動關係。女護士提告後,法院認為,醫院僅憑微信聊天紀錄,無法證明雙方存在非法交易,且未經相關部門認定,醫院無權以此解除勞動合同,終審判決醫院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1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1.6萬美元)。
大風新聞報導,涉事醫院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我們這裡現在沒有這個護士了。」該人士稱,自己今年才到職,不認識該護士,也不了解相關情況。
涉事女子馬曉蓮32歲,原為廣西賀州市一家醫院神經外科護理師;判決書顯示,馬曉蓮於2013年7月進入該醫院工作,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在院任職近12年。
2025年5月21日,醫院收到匿名舉報,舉報人提供馬曉蓮與一名「桂林銀行黃男」的微信聊天紀錄。聊天中,黃男邀請馬曉蓮開房,馬曉蓮回覆:「轉錢給我,就可以。」黃某隨後轉帳,馬曉蓮又表示:「我沒錢了,等一下再給我500哦,我現在去開房。」
報導指出,醫院表示,收到相關聊天紀錄後,考慮到醫院聲譽及馬曉蓮個人名聲,未向公安機關報警。
2025年6月12日,醫院人力資源部向工會提出解除馬曉蓮勞動關係,認為她存在「生活作風不正當的失德行為」,並涉嫌非法性交易,違反醫院規章制度及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準則。
同年6月16日,醫院工會回覆稱,經審議後認為解除決定「事實基本清楚,程序合法」,同意醫院辦理後續手續。當日,醫院向馬曉蓮發出「終止契約書」。
據報導,馬曉蓮離職後,向賀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醫院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約16.88萬元。2025年8月15日,仲裁委裁決醫院支付馬曉蓮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1萬餘元,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手續。醫院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醫院依據匿名舉報提供的微信聊天紀錄,認定馬曉蓮涉嫌非法性交易,但醫院並無認定非法性交易的執法權,且馬曉蓮未受到公安機關治安處罰,也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指出,微信聊天內容雖涉及開房、金錢往來,但不能僅據此認定雙方存在非法性交易,也可能存在戀愛關係中的行為。因此,醫院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審法院判決醫院支付馬曉蓮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1萬餘元。醫院上訴稱,馬曉蓮的行為已涉嫌賣淫,且相關情況被外界知悉,解除勞動關係是為避免影響擴大。
馬曉蓮則表示,醫院提供的微信聊天紀錄只是私人對話片段,內容不足以證明非法交易;她稱:「醫院解除勞動合約的事實依據不足,醫院主張她涉嫌非法性交易,但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僅為私人對話片段,內容模糊且無其他證據佐證。」
報導指出,賀州市中級法院二審認為,醫院未提供充分證據證實馬曉蓮存在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一審判決並無不當。2026年3月27日,賀州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醫院接獲匿名舉報,取得她與男子的微信聊天紀錄後,認定其涉嫌非法性交易及生活作風不正當,遂依院內規章與職業道德要求解除勞動關係。 法院指出,微信對話雖提到開房與金錢往來,但不足以單獨證明賣淫交易,且醫院無執法認定權,當事人也未受公安處罰或刑事追究。 仲裁與法院均認定醫院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終審維持原判,要求醫院支付11萬餘元賠償金,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等後續手續。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