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華人留學生迷姦案 用藥建議竟來自北大醫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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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留學生邵之霆迷姦案,近日在柏林州法院展開第五場庭審,當天庭審結束前,法官宣布6月將加開多場庭審,原因是一名重要證人暫時缺席。據悉,邵之霆本科畢業於河北醫科大學,曾獲「勤工助學獎」,後在北京大學醫學部獲碩士學位,赴柏林夏里特醫學院讀博。他被指控在2019年至2021年間多次迷姦一名女性,該女性是他的未婚妻。
綜合南方周末、大河報報導,在邵之霆背後,是Telegram上一個名為「德國高級駕校」的八人群。群成員多為旅居德國的華人男性,交流迷姦女性的經驗,分享受害者的照片和視頻。在用藥上,「德國高級駕校」群成員會實時討論不同藥物的藥效和劑量,也會在麻醉對方後進行疼痛測試。邵之霆就被指控提供用藥建議。
2020年至2024年間,該群多名成員被指控在德國迷姦多名女性,受害人大多為華人女性。目前,八人群中,有一人自殺身亡,五人被起訴,其中三人的案件已結束一審。量刑最重者獲刑14年,最輕者為5年9個月。
曾赴德國慕尼黑大學交流的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解釋,德國與美國在同類案件中的量刑差異,主要來自犯罪競合和數罪並罰規則的不同。在美國,若同一行為既危及身體安全,又構成性侵,法院可能分別評價並累加處罰,不受較低總刑期上限的約束。對於這些在德國受審的中國籍被告,未來是否還可能被中國司法機關追究刑責?「從中國刑法角度看,這些案件並非完全沒有管轄空間。」
勞東燕解釋,只要行為人和被害人都是中國人,即使犯罪發生在境外,中國刑法也可依據屬人管轄原則追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