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美股早盤/傳停戰現進展 4大指數齊揚 AMD狂飆20%

三星宣布退出中國家電市場

杭男因「AI替崗」被炒 法院認定公司違規須賠26萬元

聽新聞
test
0:00 /0:00
陸法院認定,企業僅以引入AI降低成本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不屬於勞動合同無法...
陸法院認定,企業僅以引入AI降低成本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不屬於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取材自央視新聞)

工作被AI取代真實發生了。杭州中院近日發布一起「AI替崗」典型案例。法院認定,企業僅以引入AI降低成本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案件經勞動仲裁、一審與二審,均認定公司違法解約,須向被裁員工支付人民幣26萬餘元(約3.8萬美元)賠償金。

據央視新聞報導,這起案件的當事人是35歲周姓男子,原在一家金融科技企業擔任AI大模型質檢主管,負責對AI與用戶互動生成的答案進行把關,月薪人民幣2.5萬元。去年1月,公司提出調職降薪方案,擬將他調至普通營運崗位,月薪降至人民幣1.5萬元;雙方協商不成後,公司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報導指出,直到周男提起勞動仲裁後,公司才說明解約具體原因,稱因技術升級,周男負責的質檢工作已可由AI完成,因此他被「AI替崗」。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以AI成本優勢為由與勞動者解約,並不符合「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法定條件。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施國強表示,司法實務中所稱的客觀情況重大變化,是指企業併購、資產轉移等相關情況。公司僅以引入AI降低成本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法院認為,目前AI技術發展尚未達到實質性替代勞動者崗位的程度。

報導提到,2024年廣州中院也曾審理一起類似案件,一名平面設計師的崗位被AI取代,法院同樣認定,企業使用AI是因市場變化在自主經營範圍內作出的調整,不屬於「客觀情況」範疇。兩起案件都明確指出,企業不能將正常技術更新風險轉嫁給勞動者。

杭州中院本周發布的白皮書顯示,2025年杭州全市新收勞動人事爭議案件1萬2,359件,年增61.68%,涉及人工智慧、大數據等領域的爭議逐步增多。報導指出,杭州AI產業集聚發展,也使這起AI替崗案具有典型意義;無論AI如何發展,法律仍須守住勞動者權益邊界。

人社部今年初曾表示,要加快建立人工智慧就業影響監測預警應對體系。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也有人大代表建議,參照環境影響評估制度,要求一定規模企業在實施大規模AI替代計畫前,向主管部門提交就業影響評估報告,包括受影響崗位數量、人員構成、替代時間表與人員安置措施等。

國際勞工組織2025年研究顯示,全球四分之一就業崗位可能受到生成式AI影響。專家認為,各地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時,也應同步評估就業創造效應與替代效應,建立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制度框架。

杭州一名35歲男子因工作遭AI取代怒告公司,經法院判決獲賠,但原本的工作依然回不...
杭州一名35歲男子因工作遭AI取代怒告公司,經法院判決獲賠,但原本的工作依然回不去了。(路透)

上一則

防成癮嗜賭 港夾公仔彈珠機店研須領牌 網吧擬禁供住宿

下一則

山西「訂婚強姦」案 男3年刑滿出獄 父:跟社會脫節了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