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後律師告上海迪士尼「授權肖像權」公告 還堅拒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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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00後律師近日以個人名義控告上海迪士尼,指園區告示牌稱遊客若在園區被拍攝,將視為同意肖像及聲音在全球範圍內用於迪士尼的節目製作及商業宣傳,認為該規則不合理。該律師經溝通無果、向遊客服務中心投訴無效後提起訴訟,事後也拒絕迪士尼提出的和解方案。
九派新聞報導,孫永辰表示,他在事發當日進入上海迪士尼瘋狂動物城園區時,看到園區門口擺放的告示牌寫道,「園區當日將進行拍攝活動,遊客在開放時段進入該園區,則可能會被拍攝,並將視為遊客同意自己的肖像及聲音在全球範圍內用於迪士尼的節目製作及商業宣傳。」
孫永辰認為這一規則並不合理,指遊客已經為遊玩項目、觀賞演出支付了門票費用,並沒有義務將肖像及聲音無償授權給迪士尼方面用於其自身的商業宣傳。若遊客在當日進入瘋狂動物城遊玩,就必須被迫接受拍攝並授權,若遊客不接受,則無法在當日遊玩瘋狂動物城園區。
他當場向園區工作人員提出異議,園區工作人員表示,拍攝計畫無法更改,園區已經告知,進入即代表同意接受拍攝並授權肖像聲音,不接受的遊客可以離開瘋狂動物城園區,前往園內其他區域遊玩。
溝通無果後,孫永辰前往迪士尼遊客服務中心投訴。後續他收到迪士尼的回覆電話,但對方始終沒有正面回應格式條款及消費者肖像權保護等問題。維權碰壁後,今年1月,孫永辰正式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確認上海迪士尼關於此次拍攝授權的告示牌格式條款無效。
其間,上海迪士尼方面主動聯繫孫永辰,提出私下和解撤訴的方案,但孫永辰選擇了拒絕。他表示,迪士尼的和解方式,只是想用經濟補償平息個案糾紛,簡單「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並沒有解決實際問題的態度。
據了解,目前法院已就本案開過兩次庭,該案件還未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