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員工說家鄉話被罰50元?公司:離職員工想報復
日前有網友發布了一張江西某科技公司的處罰通告,通告稱,該公司兩名員工因在車間說家鄉話,未按公司要求文明用語,每人樂捐50元;不少網友對此表示不解,認為在工廠說家鄉話就要被罰款,這樣的規定不合理。
河南都市頻道報導,江西某科技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沒有限制員工說家鄉話的規定,是涉事兩名員工在車間用家鄉話吵架,甚至要產生肢體衝突,違反公司文明用語的要求,公司才對兩人進行了處罰。
這名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沒有不允許說家鄉話的規定,將處罰通告發到網上的是一名即將離職的員工,因為和領導發生點衝突,為了報復公司將內部處罰通告發出來。
該公司所在的江西吉安市萬安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表示,已派人到現場調查。
這份處罰通告寫道:「茲計畫主管郭某、包裝領班周某於2025.12.27下午在車間說家鄉話,未按公司要求文明用語,每人樂捐50元,望大家引以為戒。」落款為江西某科技公司行政部,時間為2025年12月27日。
有網友評論,是不是兩人用家鄉話罵人才被處罰?發布這則處罰通告的網友回應,兩名員工並未罵人,是在用家鄉話談論工作,新來的經理聽不懂。
不少網友表示不解,認為這樣的規定明顯不合理,還有網友質疑,樂捐其實就是變相的罰款,同樣不合理且涉嫌違法。
發布這則通告的網友韓先生表示,公司之前並沒有不允許說家鄉話的相關規定,這則處罰通告發出後,公司很多人開始議論此事,新來的領導才口頭通知說,公司要求以後不准在公司說家鄉話。據韓先生了解,這家公司工作80%的員工都是本地人。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企業發布的處罰通告上雖然名義上是樂捐,但如果樂捐是企業強制要求的,屬於變相罰款,罰款屬行政處罰權,僅行政機關可依法行使,企業作為民事主體無權罰款。
付建認為,如果「不允許吵架罵人」在《員工手冊》中進行寫明,且員工手冊經過全體職工討論,制定程序合法,且公示和告知員工,明確「工作場所吵架則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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