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被拐打黑工11年 30年執著尋親 只追回38萬薪水
聽新聞
test
0:00 /0:00
四川一名男子1995年為尋找被拐賣的妻女,遭同村人販子誘騙,輾轉河南金礦、山西黑煤窯等多地被強制勞動,卻從未領過工資。近日他被警方送回家,並追回38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35萬美元)薪水。
極目新聞報導,金福春被發現時正在山西一攪拌場勞作,對方說是「收留」的特殊人員,他的弟弟說,「他到處打工,幹最苦最累的活,從未領到過工資」。對此,該企業負責人趙登帆表示,自己是好心收留,金福春是「自願勞動」。金福春則稱,自己討要過工資,但對方說,他是沒有戶口的「黑人」,辦不了手續,發不了工資。
30年的執著尋親,11年的艱難辛勞,金福春的遭遇令人痛心同情,也撕開了滲血的社會瘡疤。當他歷盡顛沛和苦難,拖著疲憊老邁的身軀回到故鄉時,面對的卻是妻子已經離世12年的悲傷現實。
報導稱,據金福春所言,他在該企業打工11年,從事打水泥、管攪拌機等高強度勞動,最忙的時候一天只睡4小時,卻未獲分文工資。企業僅支付3000元醫藥費和5000元「遣返費」。如果這情況屬實,就已經超越了正常勞動的範疇,幾乎可以說得上是「壓榨」。
經歷了媒體曝光、警方協調後,金福春終於拿到38萬元勞動報酬補償款。以11年的工作時間計算,每年勞動報酬僅3.45萬元,如此微薄的收入,與他的付出嚴重不對等。
金福春的家庭悲劇,不能以追回部分工資草草收尾。涉事企業是否涉嫌強迫勞動罪,必須徹底調查;違法用工的代價不能如此輕描淡寫,應依法嚴懲以婁效尤。同時,監管缺位的問題也必須深究,如有瀆職行為,同樣應當嚴肅追責,填補制度漏洞。
唯有讓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讓監管者真正負起責任,讓法制的防護網織密紮牢,才能避免下一個「金福春」的出現,才能讓每個勞工都能在有尊嚴、有保障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