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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人討房將兒子媳婦告上法庭 媳婦哭:早知這樣就不嫁

庭審現場。(視頻截圖)
庭審現場。(視頻截圖)

央視「法治深壹度」專欄報導一起「戳心」的官司,上海老兩口為了要回自己的房子,將兒子和媳婦告上法庭;大皖新聞報導,兒子媳婦則感到委屈和憤怒,當初是父母允諾當「婚房」讓他們住的,現在反悔還要提告,媳婦哭訴:「早知這樣,就不嫁了」。

報導指出,原告老兩口育有一子一女,兒子顧先生和同事王女士談婚論嫁時,顧先生曾向父母提議賣掉家裡的老房子,換一套條件更好的婚房,但遭到父母拒絕。「父母說彭浦的房子以後結婚你們去住就好了。」顧先生稱,父母承諾將老房子作為婚房給小兩口居住。

王女士表示:「當時他父母不同意,我有跟他講那就分手;我本來就有一套房子,沒有必要嫁給一個沒有房子」;王女士坦言,自己並非是因為物質條件才選擇顧先生,當時她身邊朋友罹癌的經歷影響了她。

雖然置換婚房的計畫落空,但顧先生帶回父母的承諾,家裡的這套老房子可以給他們作為婚房長期居住,這個承諾讓王女士同意這門婚事。報導指出,王女士和顧先生因為覺得有壓力,選擇不生小孩,公婆還勸他們「有什麼壓力呢,房子也給你們一直住的」。

王女士認為,自己是基於公婆的這個口頭承諾才走進了婚姻,如今公婆一紙訴狀將他們告上法庭,讓她感覺自己徹頭徹尾被騙了。

報導指出,老人把自己的房子讓給兒子兒媳居住,老兩口搬去和女兒生活,但是發現和女兒生活習慣上的不同,所以和兒子兒媳商量,想要搬回自有的房子住。

同時,小夫妻經濟狀況也發生變化,他們變賣王女士的婚前房產在上海市中心置換一套商品房,還在郊區申購一套經濟適用房,而這套經適房的首付款,還是老夫妻幫忙湊錢支付的。

在老人看來,兒子媳婦名下已有兩套房產,自己想搬回原有的房子居住,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但對小夫妻來說,他們也面臨現實的困境。

中心城區的這套商品房面積非常小,不適宜居住,郊區的房屋偏遠,交通不方便,小孩子又剛上幼兒園,正好是小夫妻需要老人來幫忙的階段。兩老起訴要求小夫妻搬離,讓他們一時難以接受。

此外,糾紛根源不僅因為房子,還有結婚、生子這一系列與公婆累積下的種種矛盾;包括婚禮時沒買首飾,王女士就問「你們家真的就想白撿一個媳婦?」還有男方籌備婚禮時不停強調,親戚都嫌他們家窮,所以婚禮酒席一定要菜好, 「菜好他們出錢了嗎?沒有。」

最大的矛盾還是女兒的出生,顧先生說,女兒早產進ICU住了44天ICU(加護病房),總共花了大概十幾萬,高昂的醫療費讓小夫妻倍感壓力,父母在他們最需要幫助和安慰的時候非常冷漠,不管不問。然而,在老人一方的敘述中,事情卻呈現出完全不同的版本,他們並非如小夫妻所說的冷漠無情。

老太太每天很早就搭公車,到他們住的地方照顧媳婦的月子,整整一個月,天天如此。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家庭內部的溝通缺失和情感隔閡,讓雙方的誤會越來越深,所有的積怨爆發,兩代人對簿公堂。

報導指出,審判過程中,顧先生和王女士數次情緒激動,但透過前期的溝通,法官認為小夫妻並非不講道理,他們只是在情感上難以接受父母的反悔,同時也被現實的困難所困擾。

在法官的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原告老夫妻放棄要求兒子兒媳支付房屋占用費的訴訟請求,而被告顧先生和王女士也承諾,在三個月內搬離案涉房屋。

顧先生稱父母承諾房子可以給他們長期居住。(視頻截圖)
顧先生稱父母承諾房子可以給他們長期居住。(視頻截圖)
王女士稱自己婚前就有房。(視頻截圖)
王女士稱自己婚前就有房。(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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