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時上班…公司要求員工7時視訊會議「讀名著」不算加班惹議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發文稱「找工作遇到了最瘋的公司」,網友應聘的公司要求所有員工早上7時至8時在家開視頻會議讀名著,在網路上引起熱議。快科技報導,有媒體以應聘者身分聯繫公司,其人力總監提出了相同要求。談及是否有加班費,該人力總監稱,「不算加班,也沒有加班費。」
根據網友發文的截圖顯示,公司告知規定,上班時間為早上9時到下午5時半,午休為中午11時半到1時半。還沒到公司前,早上7時至8時要開視訊會議,公司所有員工都得讀名作。
據報導,該公司法人解釋設置讀書文化的原因,「主要目的是想提升員工認知。」她指出,比如說「孟子」會教帝王如何管理國家,如果能學習一些管理國家的知識,那想管理好公司、團隊自然也是不成問題。
至於為何要將閱讀時間設置在每天早上的7時至8時,上述法人解釋,「老闆非常在乎年輕人的身體狀況,如果因為太忙沒辦法共同閱讀,可以在其他時間補錄,但還是希望盡量和大家一起閱讀。」
據報導,公司要求每天早上7時讀名著,本身並不直接涉及合法性問題,關鍵在於每天這一小時是否違反了勞動法規中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6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如果7時半的開會時間導致員工工作時間超過這一限制,且未得到相應補償,則公司行為才可能違法。
另據紅星新聞評論,認為公司若是因為倡導讀書文化而鼓勵員工讀書,這沒有問題,但將其作為一項硬性規定,在非上班時間要求讀名著,且以開視頻會議的方式,就實在難言合理。強行占用員工上班前的休息時間,何止是搞形式主義,純粹是強人所難。
讓員工每天執行早讀,或已構成非自願的「隱形工作時間」,涉嫌變相侵占勞動者休息時間。而該公司認為「不算加班」,沒有加班費,也已涉嫌違反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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