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拿UCLA假學歷獲錄取港大 遭檢舉判囚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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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再揭發涉及內地人士以虛假學歷文件報讀課程或申請來港的案件,兩名內地女子分別因提交虛假學歷申請港大碩士課程及優才計畫居留申請,近日在裁判法院審理,其中一人被判監四個月,另一人則獲准以2000港元(約255美元)簽守行為兩年。
大公報報導,24歲報稱無業的內地女子王一涵,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情指,她於2023年報讀香港大學工程碩士課程時,聲稱自己2022年於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取得電機工程學士學位,並報稱平均GPA為3.81,因而順利獲取錄入讀港大課程。
直至2024年3月,港大接獲指她使用假學歷的投訴,向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查詢後證實她從未在該校就讀,於是報警處理,並於同年底終止其學籍。她去年12月在羅湖被捕。在警誡下承認自己畢業於河南大學,有關虛假學位證書是透過中介取得。
辯方求情稱,被告感後悔並曾主動放棄保釋,又指其家庭背景不差,但父母均患病需接受手術,望能從輕發落。裁判官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明顯意圖藉假學歷提高獲取錄機會,對其他申請者造成不公,有需要施以阻嚇性刑罰,判監四個月。
另一宗案件則涉及39歲內地女子劉碧璇。她被指於前年12月向入境處申請「優才計畫」居港資格時,報稱畢業於泰國先皇理工大學,並提交畢業證書及成績表。入境處調查後證實有關文件造假,並控告她一項安排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日前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控辯雙方達成協議後,法庭批准被告以2000港元自簽守行為兩年,另須支付500港元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