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78歲黎智英判20年等同死刑 港法院:不因健康狀況減刑
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1月遭裁定違反國安法三項罪名成立,西九龍裁判法院2月9日上午宣布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且表明不傾向因其健康狀況予以減刑。國際人權團體形容,此舉對78歲健康狀況不佳的黎智英而言「等同死刑」。特首李家超回應指稱,黎智英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美聯社報導,外界則關注案件恐加劇北京與英美的外交緊張,更考驗西方極力維持對中穩定之際,仍否願意施壓要求釋放英國籍黎智英。
香港法官杜麗冰表示,黎智英此案判刑中有18年須與其先前詐欺案的五年九個月刑期連續執行,等同兩案刑期不得重疊;且需至90多歲後期才符合假釋資格。全案仍可上訴,但黎智英被問及上訴可能時,僅回「無可奉告」。
衛報引述香港法院表示,不傾向因黎智英的健康狀況而給予任何刑期減免。根據律師說法,黎智英患有心悸、高血壓和糖尿病等問題。
美聯社描述,鑑於其年齡,即便未被判最高刑度的終身監禁,這段刑期仍可能使他終其一生都在獄中度過。國際組織人權觀察譴責,對78歲的黎智英判處嚴苛的20年徒刑,實際上「等同判處死刑,殘酷且極不公正」。
這項裁決可能升高北京與外國政府的緊張關係。
CNN描述,黎智英當日身穿白色外套、看起來明顯消瘦,聽到刑期後僅微微一笑。他開庭前雙手合十向旁聽席致意,並轉身望向同樣等待宣判的六名蘋果日報前同事。這六人分別被判六年多至十年不等刑期。
這起案件被視為對香港媒體的一大打擊,無國界記者組織批評,香港的新聞自由在今日落下帷幕、徹底崩潰。
大公、文匯報報導,對於黎智英遭重判,李家超表示,法庭經過156天公平公正的公開聆訊,證實了黎智英的反中亂港主腦角色,行為齷齪無恥。他指黎智英的滔天罪行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國安法彰顯了「定海神針」的作用,告誡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難逃法網,必被依法嚴懲。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會依法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並將啟動程序維護國家安全,按「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