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曾咬斷警指 欲赴英留學被拒 被指未「去激進化」
港大畢業生杜啟華2019年因咬斷警察手指被判囚五年半,杜啟華去年獲提前釋放,但仍需遵守懲教署監管22個月。杜啟華於年初獲英國大學取錄,原定9月赴英修讀法律課程,但署方以杜啟華未完全「去激進化」為由,建議留港升學。
香港01報導,杜啟華認為署方想法欠基礎且屬幻想,有違憲之嫌,26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又稱因其課程9月開始,盼法庭能早日聽取其陳詞。
入稟狀指,杜啟華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警民衝突中,咬傷一名警員的手指。杜啟華經審訊後被定蓄意傷人等罪成,2021年2月被判監五年半,他服刑至2024年10月獲釋,須遵守為期22個月2日的監管令。該命令要求,釋囚如要離港,須獲委員會批准。
杜啟華於今年1月向懲教署的監管個案覆檢委員會申請,想在今年8月離港往英國伯明翰大學修讀法律系學士學位,委員會4月拒絕其申請,杜啟華提上訴被駁回。委員會回覆指,杜啟華雖然不曾違反監管令條件,但未能展示出真誠悔意及反省,仍須繼續接受更生及「去激進化」。
委員會又指,以杜啟華的履歷,他不難在港找到增值機會,離港讀法律非更生的唯一出路。杜啟華的法律系的課程很大可能在監管期屆滿後繼續,監管人員將難赴英親身探訪,令杜啟華接受的「精神治療」受干擾,或令杜啟華無法更生。如杜啟華獲准離港,他有機會再次變得激進,或會作出非法和暴力行為,不能排除他或會作出不利國家安全的行為。
委員會又指,杜啟華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他居住滿一定年期可申請入籍,杜啟華同時亦可在英國工作,增加其逃避監管的風險。再者,若杜啟華違反監管令,監管人員無法將杜召回監獄,即使發出通緝,英國當局亦可能不會配合將杜啟華移交回港。
杜啟華認為委員會禁止他出境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要求法庭宣布決定違憲,並提到他必須在今年9月前確認就讀,冀法庭早日聽取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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