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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上路新法被批「長臂管轄」中國斥歪曲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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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24日回覆國際社會質疑「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海外人士進行...
中國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24日回覆國際社會質疑「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海外人士進行「長臂管轄」時,他批評部分西方媒體「歪曲解讀」。(中新社)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3月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訂7月1日生效實施。路透發自北京的報導指出,中國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24日表示,中國有權打擊在境外違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海外人士,此規定「是一項合乎情理法、必要且可行的法律措施」。

根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若「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破壞民族團結進步或製造民族分裂」,也可被追究法律責任。

路透報導,這項條款尤其引發台灣的警惕和擔憂,中國聲稱對台灣擁有主權,新法有可能為北京提供新的法律依據,打擊被它視為分離主義者的台灣人士。

人權團體也批評,中國曾試圖利用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的「紅色通報」(red notices),要求外國政府逮捕那些被控犯下中國國內政治罪行的海外人士。

面對國際社會質疑該境外條款將向海外人士進行「長臂管轄」、「跨境鎮壓」,胡衛列24日在北京舉行的記者會上,批評部分西方媒體「歪曲解讀」。

他說:「世界各國都有權通過國內立法防止分裂和破壞活動,維護社會團結和正常秩序。」「這項規定立足中國國情,符合法律原則,與國際慣例相符,是合乎情理法、必要且可行的法律規定。」

胡衛列並表示,該境外規定針對的是「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煽動民族分裂」的違法行為,運用法治手段「防範境外各種涉及國家事務的違法行為」;執行該法的境外規定,將有效維護中國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各民族人民的合法權益。

他說,「這不會影響中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正常人文交流、學術討論、經貿合作或其他活動。」

路透報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核心內容是為包括藏族和維吾爾族在內的55個少數民族群體,建立「共同的」民族認同。有些少數族群對中國統治不滿,多年來經常舉行抗議活動,其中一些演變為暴力衝突。部分人權組織指責中國政府在全國推行同化政策。

精華 FAQ

  • 新法規定,若境外組織或個人針對中國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也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北京稱此舉是為維護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

  • 因為中國聲稱對台灣擁有主權,外界擔心這條款可被用來打擊被視為分離主義者的台灣人士,因此在台灣引發高度警惕與不安。

  • 胡衛列批評部分西方媒體歪曲解讀,強調各國都可立法防止分裂活動,並稱該法符合中國國情、法律原則與國際慣例,不影響正常交流。

司法部 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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