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中國宣示全球打貪 今年制定「反跨境腐敗法」
中國14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工作報告顯示,將制定「反跨境腐敗法」,標誌著中國首次針對跨境腐敗行為啟動專案立法,旨在建構反腐敗國家法律體系並強化國際協作。
當前中國雖有多部反貪腐相關法律,但跨境貪腐涉及資產轉移、境外洗錢、外逃貪官追贓物等問題,需專項法律規範執法依據。例如,最高檢報告提到,2026年已對李傳良等外逃人員申請沒收違法所得逾31億元,創全國涉案金額之最,凸顯跨國貪腐治理的迫切性。
人民日報2024年曾報導,中共20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要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修改監察法,頒布反跨境腐敗法。
財新網報導,「反跨境腐敗法」正在起草過程中,主要規制中國境內企業及自然人在境外投資,或從事業務過程中腐敗行為。
該立法重點明確涵蓋跨境資產轉移、海外投資貪腐、外逃人員贓物追繳等,例如香港匯豐銀行職員受賄,協助內地客戶開戶的跨境案例已被援引為反例警示。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工作報告中提到,去年展開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跨境腐敗治理,並點名「外逃貪官李傳良案」。
報告顯示,2025年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協同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跨境腐敗治理,配合相關部門勸返、遣返、引渡潛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7人,對李傳良等12名逃匿、死亡的貪汙賄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
據悉,李傳良違法所得沒收案的涉案金額逾31億元(人民幣,下同),為全國涉案金額最大的職務犯罪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案件。
公開資料顯示,李傳良曾任黑龍江雞西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鶴崗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2017年3月,李傳良辭去公職。2018年11月15日轉移資產逃往美國。
2020年8月,李傳良在接受美國媒體採訪時自稱,因無法忍受中國官場的腐敗而主動請辭,並表示自己已退出中國共產黨,出逃是為推動中國民主化。
2024年10月11日,「人民法院報」整版刊發牡丹江中院關於李傳良貪腐案的公告,提到李傳良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其中:涉嫌侵吞、騙取公共財物超29億元,受賄4892萬餘元,挪用公款1.1億元,開公司攬工程違法所得7325萬餘元。截止目前,李傳良已外逃逾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