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禁中國人買房 經2年纏訟 獲法院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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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羅里達州2023年5月通過法令,禁止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國家公民在該州購買房地產,四名中國公民就此指控佛州違反聯邦法律禁止住房歧視的規定,經過兩年多的纏訟後,在亞特蘭大的第11巡迴上訴法院4日駁回訴訟,佛州政府可以執行該法令。
綜合多個媒體報導,這四名中國公民在法令通過後,由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代表法院提控,但在2023年8月遭駁回,四人不服再提告第11巡迴上訴法院,上訴法院在2024年2月作出臨時裁決叫停執行這項法律,在接近兩年之後,終於在4日作出最終裁決。
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以2 比1駁回該法律違反聯邦法律和歧視亞裔的指控。根據這項法律,若定居中國但不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不得在佛州擁有房產和土地。
判決由川普總統在首個任期內任命的法官拉戈亞(Barbara Lagoa)負責撰寫,她指出有關法令並未阻止四名原告在佛州購買房地產,因為他們所報稱的住所是在佛州而非中國,且他們已在佛州生活多年。
根據有關法令,只要居住在佛州「某個地方」,即被視為在該州擁有住所,無需有永久居留的意圖。故此四人並不具備提出訴訟的法律資格,因為該法律僅適用於「居住在」中國的人。
而且四名原告在2023年7月1日該法令生效前,就已經擁有房產。
判決指出,「與其他人一樣,當一個沒有永久居留身分的人身處佛州,並有意將佛州作為其永久或無限期居住地時,他就算在佛州有住所」。
雖然法官們承認原告擔心未來在佛州購買房地產可能會受到影響,但他們未能證明有迫切的損害,因為他們都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他們有在佛州購買其他房產的具體計畫。
對於有關裁決,雙方律師尚未有任何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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