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玩具與遊戲(下)
假期裡,父母會帶我們三兄弟到位於月湖「芳草洲」的兒童公園裡遊玩:從圓形多層旋轉滑梯滑下,坐在「蹺蹺板」上此起彼伏,在草地上撲蜻蜓、捉螞蚱。在不能外出的日子裡,母親會陪我們在家裡下「飛行棋」和玻璃彈子「跳棋」。我們自己則會玩用後輪摩擦驅動的玩具小汽車,看誰的車開得快、開得遠;我們還曾在家裡地板上放一根竹竿當作球網,來一場乒乓球比賽。
最有趣的是,我和弟弟在家裡模仿表演文革樣板戲「紅燈記」,我演「李玉和」,二弟飾「王連舉」,三弟扮「鳩山隊長」。三人都戴上我用紙板自製的「大蓋帽」,「李玉和」手提自製紙質「號誌燈」,「王連舉」左臂用紗布繃帶綁住吊在胸前,「鳩山隊長」則戴上用鐵絲自製的圓形眼鏡,嘴唇上方還用毛筆沾墨汁畫一撮小鬍子,一切都像模像樣,或許可算是那個年代的Cosplay(角色扮演)吧。
我們住在寧波時,家裡有一輛上海產「永久牌」黑色自行車,屬父親騎用的「專車」。因父親曾長期在寧波周邊地區工作,離家較遠,經常一個星期甚至一個月才能回來一趟,故平時這輛自行車被高高掛在家裡的牆壁上,一來避免車輪胎長期原地不動受壓導致老化沾黏,二來防止年幼的我們乘機偷騎而發生危險。
我們全家搬遷到青島時,這輛自行車也同時被託運到新家。到我讀初中時,父母終於允許我可以學騎自行車了,於是自行車成為我們當時的一件「大玩具」。這輛自行車的把手前面有一盞「磨電燈」,用作夜間騎行時的照明,它靠裝在後輪的小電機與輪胎摩擦來發電,騎得愈快燈光就愈亮,這在當時是十分「拉風」的。
很快,我就能很熟練地騎自行車了。此後的課餘時間,我會推車帶著弟弟來到家附近的匯泉廣場,我先讓三弟坐在自行車的橫梁上,我再跨上車座開始騎行,二弟則迅速跟跑並起跳跨坐到車後座上。就這樣,我們三兄弟共騎一輛自行車,猶如雜技表演,在廣場上玩得不亦樂乎。
有一天,當我們再次上演「三人共一騎」的戲碼時,突遇地面一條未填平的小溝,自行車前輪陷入溝內,導致翻車,三兄弟應聲倒地,所幸有驚無險,人、車皆毫髮未損,卻成為我們至今時常憶及的笑談與趣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