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聽的搖滾樂(上)
我是怎麼聽上搖滾樂的?
首先,是先聽上音樂。各種音樂。西洋歌曲、國語歌曲、輕音樂、京劇等。以及很少的,我們那時還不認識的,搖滾樂。
而且,不是我們去聽;是它飄過來的。
▋時代的空氣
怎麼飄?所有牆內牆外的收音機播放的,都可能飄進人的耳朵。
收音機?是的。而不是電唱機!那時還太清貧,不是家家有唱機的。甚至那難得少數有唱機的人家,還未必買得起太多唱片。
這說的是五十年代。
到了六十年代,中華商場的騎樓,流盪出來的音樂,更堂而皇之了。更囂張了。更不必咦咦嗚嗚的那麼幽淒了。但這些全是人家家放出來的,你得到它,經由空氣。
那些後來很會唱歌、很記得住老歌的高手,像鄧麗君、費玉清等,你道是他們在家唱片一張接著一張那麼反覆播放、埋頭聆聽而學出來的嗎?當然不是。絕對是經由「空氣路徑」(air ways,或air waves)。空氣中飄來什麼聲音,進到耳朵裡,從此便記住了。
我猶不怎麼曉事時,猶不怎麼識字識圖時,很多的聲音已被我的耳朵認識了。比方說Patti Page唱的‘Changing Partners’這曲調便是。你如現在把眼睛瞇起來,嘴巴哼這曲調,馬上就記起來六十多年前,你已聽過此曲。另一首1960年出來的‘Wonderland by Night’,我當時必就聽在耳裡。乃幾十年後我又聽到Leo Kottke的吉他曲,我心道:「我記得。這我聽過!」
▋安靜憂愁的五十年代
我又要說如果閉起眼睛來哼葛蘭的〈廟院鐘聲〉其中一段,哇,馬上那個安靜又帶些憂愁的五十年代,就浮出來了!
其實像Hank Williams,我們有可能出生沒多久,還在襁褓中,便隨處會聽到他的音樂。‘Your Cheatin' Heart’啦,‘Jambalaya’啦,‘Hey, Good Lookin'’啦,‘I'm So Lonesome I Could Cry’啦,‘Lost Highway’啦,他其實有十分獨特的唱腔,然小時的我們不會留意。只是讓這種音樂流進我們耳朵。而那時的國語歌曲,如收音機會播放,像〈銀花飛〉,像〈桃花江〉,像〈夜來香〉,像〈第二春〉(「明明是冷冷清清的長夜,為什麼還有……」),像〈小小羊兒要回家〉,像〈相思河畔〉(「自從相思河畔見了你,就像那春風……」),像〈梭羅河畔〉,也照樣會流進完全不懂選擇,也無意選擇的我輩童年之耳朵。歌手王勃憶起他猶在媽媽懷抱裡聽她哼的歌,是〈永遠的微笑〉(「心上的人兒,有笑的臉龐……」)。
假如說五十年代我們到處會聽到的Hank Williams,那高陽應該會聽到,李費蒙(牛哥)會聽到,劉震慰也會聽到,平鑫濤當然也會聽到(他以「費禮」筆名在空軍電台主持過熱門音樂節目)。有可能魏景蒙也會聽過,俞大綱也會,魏平澳也會,孫越也會。而稍年輕些的陶大偉如何會沒聽過?金祖齡當然也聽過,就像香港的搖滾人泰迪.羅賓和鄭東漢(鄭中基之父)也會聽過是一樣的。更別說顧媚、葛蘭、王福齡、李雋青這些香港的音樂人怎麼可能沒聽過!
▋孩子的傾向
然每個人的人生課題不盡相同;這裡面只有部分人後來和音樂產生行業關係。其他的,只是受撫到時代吹來的、未必令他迷醉的、那一陣風!
這種被「灌輸」而不是自己「選聽」的音樂,唉,隔了五、六十年之後如今憶起,覺得頗是懷念。
七歲到十二歲(小學一年級至六年級)我們已在課堂上受到音樂教育,後來也學唱〈西風的話〉、〈茉莉花〉、〈虹彩妹妹〉、〈春遊〉(「雲淡風輕,微雨初晴,假期恰遇良辰。既櫛我髮,復整我襟……」),彼時課堂猶未授〈送別〉(「長亭外,古道邊……」),也未授另一首李叔同的〈春遊〉(「春風拂吹面薄於紗,春人妝束淡於畫……」,要到高中才教),未授〈長城謠〉,但黃自的〈花非花〉、舒伯特的〈菩提樹〉等已教了。但巷子裡收音機流溢出來的國語流行歌曲和西洋流行歌曲早就是我們耳朵的熟人了。再稍大些,或許高中,則古詩十九首裡的〈涉江〉,我們也被教到了,就像西洋古典的〈索爾維格之歌〉(‘Solveig's Song’)被教授出來一樣。
說到這首〈春遊〉,不妨多說兩句。八十年代末我在美國某個大城的地鐵站口,聽到三、四個穿得像傳教人員的年輕人用美聲唱這首「雲淡風輕……」,只是唱的是外文。我一聽,心道:「原來這也是一首外國傳來的歌!」甚至會不會是一首教會裡唱的聖歌?而它的中文歌詞,被填得那麼雅,像「既櫛我髮,復整我襟」,想必出自昔年的詞人(後來不知在哪看到,似乎有「沈工上」的印象)。當然它傳進中國,或許是民國初年(搞不好,還經由日本,像李叔同的〈送別〉一樣)。
▋設想活在何種時代
但人到了十六、七歲,憑什麼你選聽的音樂是西洋的而不是中文的?是吉他彈出來的而不是揚琴擊出來的?為什麼?
二十多歲時我固然也聽了不少余叔岩,在女王唱片上反覆的聽他的〈搜孤救孤〉、〈捉放曹〉、〈魚腸劍〉曲段,也在「國藝中心」凡有周正榮貼出的〈打棍出箱〉,必看,也著迷於舞台上的〈林沖夜奔〉的緊湊動作;固然也聽了不少jazz,想著Wes Montgomery吉他何等神妙、Thelonious Monk的鋼琴連現代音樂家或也要自嘆不如;但我擁抱更多的,既不是京劇崑曲、不是爵士樂,當然更不是國語歌曲,倒還真只是搖滾樂!如果說八十年代初期至九十年代初期約有十年我已不怎麼聽搖滾樂,那是我來到了什麼音樂都不聽的時段。來到了我是不是應該幹點什麼的人生時段!
如果我偶要重新拾起,拾的還多半是搖滾樂!
這裡說的搖滾樂,是一個統稱。它包含搖滾樂的叔叔、舅舅像藍調、爵士,更包含媽媽、阿姨像民謠(folk)、小曲(ballad)、民間傳唱之古調(traditional)。太多太多。
後面會更詳說。
為何是西洋樂
而不是本國的音樂?
有沒有可能是我們的國情使然!
歌的「時代格調」,自然形成我們辨識的「文化傾向」。後來我們選西洋歌而不選國語歌,是孩童自發的「文化傾向」。孩童自己會設想活在何種時代!
作為那個時代的年輕人,很可能我們有自然而然、從時代氛圍薰陶過來的「歧視」!即:我們心想,怎麼能挑選中國歌曲而不挑選西洋歌曲呢?
那時未必是經由比較,說什麼西洋編曲高過中國編曲,之後論出高下,才決定聽西洋的。不是。就是一種時代空氣自然吹在你身上的合宜感。你甚至連「吾國那麼腐朽」等念頭都未必有。小孩子自然找取他覺得比較先進、比較有新意的去貼近。就這麼簡單。
▋兩百首的歌單
五十歲後,我也不免會就中啊西啊,或古啊今啊的相互較驗來分高下;像我會說:「〈教我如何不想她〉的確不會比白光唱的〈今夕何夕〉佳。」也就是說藝術歌曲它的「藝術」未必強於流行歌曲。甚至我還可能說:「〈教我如何不想她〉也不會比〈一根扁擔〉這首民間小調作得好。」
同樣的,黃友棣作的〈玫瑰三願〉,似要在「藝術」這二字上太下工夫,反而這種藝術歌曲,令它予人扞扞格格的不流暢感。我多年後回想,難怪它會被時代漸漸拋遠。
就好像我會說:「徽派建築如此雕琢又如此精美、對仗工整,有時未必較之美國道途所見普通貧簡百姓所居之木頭shotgun house,更教人在心靈的自然感覺上喜歡呢。」
我也會說:「太多時候,坊間的佛跳牆常常比尋常家中隨手做出的麵疙瘩要難吃得多了!」
為什麼?我被我的時代自然引導去產生出我那有點「現代」或「簡快」的美學觀。
說了這麼多「搖滾樂」,那,都是些什麼歌呢?且先列出一大張歌單,像兩百首,來涵括我幾十年來聆聽的概況。就像選出七、八十道我一輩子熟悉的菜的一張菜單一樣。
以下是這張「歌單」。
當我們直覺曲調是不是「優美」,其實是中國五聲音階籠罩我們所產生的那種傳統審美。也於是〈長城謠〉我們覺得好聽,李叔同填詞的〈送別〉我們覺得好聽,〈陽關三疊〉、〈太湖船〉我們覺得好聽,德弗札克《新世界》交響曲第二樂章中的人人記得的‘Going Home’(中文曾譯成〈念故鄉〉)我們也覺得好聽,是古代中國的音階輕撫在吾人身上早就溫潤軟甜的結果。
▋從folk先聽起
於是我們最早聽西洋歌,最感悅耳的,會像是folk。
先從folk聽起。Peter, Paul and Mary的‘500 Miles’、‘Puff, the Magic Dragon’、‘Cruel War’,The Brothers Four的‘The Green Leaves of Summer’,Joan Baez的‘Donna Donna’。
其實更早的‘Michael, Row the Boat Ashore’、‘Tom Dooley’,The Monkees唱‘I Wanna Be Free’,他們說的「民歌復興」(folk revival),說的Kingston Trio,說的The Highwaymen,我們在台灣早就聽過了。我們離那些事兒一點也不遠。
台灣唱片店一直在放的Johnny Horton、Marty Robbins的西部歌曲,也予人民謠之感。其實The Rolling Stones的‘As Tears Go By’,豈不就是folk?Bob Dylan根本最初就是正統的folk singer,像他唱‘Love Minus Zero’、‘Farewell Angelina’、‘When the Ships Comes In’、‘You Ain't Goin' Nowhere’,根本就是很正宗的folk,只是你再細審他的唱腔、他的成章成段的多層歌詞推進,你知道他遲早會是一個不純只是folk的超級歌手。而那時候他的音樂,像‘Tangled Up in Blue’、‘Like a Rolling Stone’,只能叫作「搖滾樂」!
等到聽Tim Hardin的‘Reason to Believe’,Crosby, Stills, Nash & Young的‘Teach Your Children’,Donovan的‘Colours’,Simon & Garfunkel的‘The Boxer’,Neil Young的‘Ambulance Blues’,Ralph Mctell的‘Streets of London’,Leonard Cohen的‘Suzanne’,Bob Dylan的‘Boots of Spanish Leather’,Tim Buckley的‘Once I Was’,Grateful Dead的‘Ripple’,Harry Nilsson的‘Everybody's Talkin’,Fred Neil的‘The Dolphins’,Dave Van Ronk的‘Hang Me, Oh Hang Me’,Sandy Denny的‘Who Knows Where the Time Goes’,Nico唱‘These Days’(Jackson Browne作曲),Tom Waits的‘Jersey Girl’,已然是高階版了。
那再聽到Harry Dean Stanton用西班牙文唱墨西哥民謠‘Canción Mixteca’(電影《巴黎,德州》的主題曲)時,那已是更高階、更高階版的民謠了。這時再聽白人在肯塔基地區所唱的bluegrass,再聽老舊、生鏽感極重的Jimmie Rodgers,再回想五十年代耳聞的Hank Williams,馬上發覺這些跨越地域的「民間聲音」是多麼的耐人咀嚼,甚至有些許悅耳!就像聽完了黃梅調的「親耳」後,再慢慢聽到了河南梆子、聽到了秦腔,竟也是如此的愈發喜歡了。(上)
